擴展閱讀~車險延期交納的影響:
1、多交保費
根據國家頒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交強險過期三個月後,車主如果再次去續保交交強險,那麽這種情況下就得按照新車的繳費標準進行投保,而根據國家規定和保險公司的合同,同壹款車新車的繳費標準是最高的,然後根據車子的使用年限每次逐漸下降,也就是車子使用年限越高,那麽所交的交強險費用越低,所以如果過期三個月,就會產生不必要的費用,車主必須多交壹部分錢,這樣就給車主造成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鑒於這種情況,我們為什麽要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呢,明明知道交強險過期三月會給車主造成這麽大的損失,明明可以杜絕這樣的事情發生,相信知道這個後果的車主們都不會做這樣的傻事的吧,即使有錢也不把錢燒在這種沒有任何回聲的地方,雖然是小錢,但是積小為大,拿著這錢去買買彩票、捐給公益基金或者做其他有意義的事情多好。
2、失去保障
根據國家頒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交強險過期三個月內,車主與所參保的保險公司的合同還有壹定的有效性,如果不幸遭遇車禍,造成嚴重的生命財產安全事故,還能享受合同中的賠付條件。但是如果交強險過期超過三個月,車主與保險公司曾經簽訂的合同就徹底無效了,保險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恰好這時候發生了的交通意外,造成了嚴重的生命財產損失,車主就會面臨非常嚴峻的問題,首先責任方需要面臨巨額賠付,被查出交強險過期三月沒有續保的車輛會被交通部門扣押,處以高額罰款,還要補交保險費用,給車主造成非常嚴重的損失,壹般家庭都難以承受,多半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如果真遇到這種情況壹定腸子都悔青了,可是壹切都晚了。俗話說,不怕壹萬就怕萬壹,交強險給了車主們形成了壹個巨大的保護罩,盡最大可能減小意外對車主所造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