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屬於虛假交易,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經營者不得以廣告或者其他方式對商品的質量、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廣告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制作、發布虛假廣告。嚴格來說,商家和顧客都應該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