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的稅率為20%。單註中獎金額在10000元(含)以上的,按20%繳納個人意外收入所得稅。凡中獎收入不超過654.38+0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654.38+0萬元的,按照稅法規定全額征收個人所得稅。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彩票中獎是偶然收入。根據我國稅法規定,個人中獎、中獎、彩票中獎屬於偶然所得,需要繳納壹定的稅款。彩票稅率20%,但達到65438+10萬才交稅。
例子
1,張三花2元買了壹張中福彩票,中了5000元,低於1,000元,不用交稅。
2.張三花,2塊錢,買了壹張中國福利彩票,中了10000元,不超過10000元。不需要交稅。
3.張三花2元在國內買了壹張彩票,中了2萬元,超過1萬元,所以要按20%的稅率繳稅,稅額為20000×20% = 4000元。
偶然所得是中獎、中獎、彩票中獎等偶然性質的所得。向個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單位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無論在何處頒獎或頒獎,意外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單位代扣代繳。
除了消費券、代金券、代金券、有價格折扣或優惠的優惠券等禮品外,企業中獎網絡紅包需要繳納個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文章
個人所得稅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第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