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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持平的人物軼事

兩只蒼蠅

劉持平有個習慣,每天早晨5點多起床,打壹個小時的籃球,早上7點到辦公室看報紙、剪報。他拿出壹份前不久刊載“鏡面人”報道的《揚子晚報》告訴記者,他正在千方百計打聽這位“鏡面人”的情況,因為“鏡面人”的生理構造極為獨特,積累相關資料可更好地應用於刑偵工作。

劉持平告訴記者,他曾看到壹則“兩只蒼蠅壹團迷霧”的報道,說的是2004年5月,常州有兩名消費者稱購買的冰紅茶中發現了兩只蒼蠅,他們要求商家賠償。

看完報道,劉持平緊鎖眉頭,報紙照片上的那只蒼蠅,從外觀和狀態看來都栩栩如生,看上去很新鮮。

而且,綠頭蒼蠅在江南只有到6月份後才破蛹而出,而“消費者”所出示的那瓶飲料生產日期卻是當年4月,難道蒼蠅還沒出生就已“作案”啦?

劉持平的“玩癮”上來了。他安排民警將那瓶冰紅茶取回做了技術鑒定:這只瓶子瓶蓋上的12個防偽點大部分是斷開的;瓶蓋內側還發現許多被擦劃的痕跡。接著,警方對當事人的住所進行了搜查,果然觸目驚心:在嫌疑人住所的櫃子裏,不僅搜出了放在飲料瓶子裏的蒼蠅,還有蟑螂等。警方當即將惡意敲詐者逮捕,遏制了當地類似的惡搞案件。

1/8枚指紋

那是2001年7月12日,在常州新區江邊發生了壹起兇殺分屍案。最初,警方在現場的紙箱上提取了壹枚殘缺不全的指紋,這枚指紋只有1/8大小,而且血跡斑斑模糊不清。

按痕跡學的指標要求,這是壹枚不具備鑒定條件的指紋。因為,人的指紋雖僅方寸之大小,但卻密布著100至120處細節特征。截止到04年左右,國內司法界認可的鑒定數據為8個細節特征以上,而本案的這枚指紋卻只能提供3個比對特征。

這是劉持平從警30年來從未遇到過的情況。

以往,以劉持平的技能,看壹個條件具備的指紋不超過3分鐘就出結果;而那天,面對這枚殘缺的指紋,他用了整整3個小時。之後,他召集了專案組會議宣布,“行了,這個案子就這樣了。”

熟悉他的人馬上就明白了——案子破了。可是那天,他的部下們卻都壹動不動地看著他發楞。其實,只有劉持平毫不知情,而現場在座的人都知道這枚指紋已經被三家省級以上鑒定機構否定過了。

然而,事實驗證了劉持平的結論。1/8枚指紋案,對劉持平來說,是壹次精彩,但對刑偵工作來說,卻是首次將拓撲學理論引入痕跡檢驗領域,對指紋學研究有重要貢獻。

創新需要積累。劉持平參與過2000多起重、特大案件的痕跡鑒定,破獲兇殺案超過500起,30多年裏作出的鑒定無壹錯誤。

47條染色體

由於基因異常,使先天存在著神經系統隱性缺陷的事件當事人,突發暫時性的思維混亂開槍殺人,然後又以自殺的方式來結束生命——這是劉持平破獲的最為獨特的案件,而破獲這壹案件的最重要的證據就是指紋。

故事發生在1998年的8月23日。當時,經濟民警王華(化名)站在他的同伴李新(化名)的對面,被李新貼著額頭開了壹槍,緊接著李新把槍舉到自己的太陽穴開了壹槍。

為什麽?動機何在?

劉持平,作為“8·23涉槍命案”的主要負責人之壹,在種種假設和分析被推翻之後,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但當看到李新指紋的時候,劉持平找到了線索。李新的指紋非常少見:雙手十個手指上面壹***有四個弓形紋,兩個反箕、四個正箕,這種指紋的組合,高度異常。為什麽呢?因為弓形紋和反箕本身量就很少,占到整個指紋總量的2.5%,因此在同壹個個體上面,同壹個人身上,十個手指,出現了弓形紋,就不會出現反箕,出現了反箕也就不會出現弓形紋。

劉持平敏感地意識到,指紋和神經系統發育有關。人體每個細胞內有23對染色體,而李新的指紋和患有47條染色體綜合征患者的指紋幾乎是壹模壹樣的。李新不僅患有不育癥,而且內向性格,不善言談,他遇到事情的時候,不能壹下子表白,或者爆發。

震驚常州的“8·23涉槍命案”的發生原因,最終依靠指紋分析破解了。

華南虎事件

2008年01月,陜西省鎮坪縣的“華南虎事件”引起了眾人的關註,因為華南虎珍貴程度不亞於國寶大熊貓。對於人們普遍懷疑周正龍是否真的拍到老虎的問題,中國刑偵專家——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劉持平近日運用偵查學理論對“華南虎事件”進行了全面的分析解讀。

“復原現場”現四大疑點

“假如周正龍真的遇到了老虎,那麽是周正龍先發現了老虎還是老虎先發現了周正龍呢?”劉持平首先提出了這樣的疑問,然後他運用偵查學裏的“現場分析”又叫“重建、復原現場”的理論進行了分析。

劉持平認為,壹、老虎的視覺、聽覺、嗅覺是非常靈敏的,老虎在巡邏中主要依靠嗅覺來辨別有無“不速之客”入侵。因此就現場環境而言,應該是老虎先發現了周正龍,但老虎發現了周正龍後,竟然沒有任何反應,那是很難理解的。

二、劉持平認為,周正龍如此近地靠近老虎,而且照相機的閃光燈又刺激了老虎的眼睛,老虎應該有比較大的反應,至少在不同的照片中老虎的姿勢應該有所變化。就算是老虎靜止沒動,拍攝者動了,畫面也會有所變化。

三、據周正龍稱其與老虎最近的拍攝距離約在20米左右,由於自然環境下,往往有大量的植物會遮擋在鏡頭前或遮擋住拍攝的目標,特別是低角度拍攝,但照片中居然沒有明顯的草木遮擋物,這似乎不大可能。

四、在光照條件不佳的樹林裏,目標物是壹只隨時可能傷害人的成年虎,當事人又處在壹種高度興奮和極度恐懼的狀況下,周正龍能用剛買的、運用還不太熟練的佳能EOS 400D數碼相機成功拍出目標物。作為壹個農民,要做到這壹點很難。

與“年畫虎”拓撲性質相同

周正龍拍攝的華南虎本來是壹個獨立的事件,上網公布後,引起了很多網友的質疑。從2007年11月16日起,陸續有報道稱,“周老虎”和“年畫虎”相同,“周老虎”源自“年畫虎”。那麽兩個獨立的事件是否有內在的關聯呢?劉持平用刑事偵查學的理論,對這兩個事件予以了“並案偵查”。

2007年11月20日,劉持平接受常州壹家媒體委托,對記者從網上下載的、廣為流傳的壹張“周老虎”和壹張“年畫虎”的照片,運用拓撲學原理做了同壹鑒定。由於每只老虎的斑紋都是特殊的、唯壹的,絕對沒有兩只老虎的斑紋是相同的,劉持平說,“這就如世界上沒有兩個人具有相同的指紋的道理是壹樣的”。通過對兩張虎照的鑒定發現,“周老虎”和“年畫虎”不是“壹個圖形的連續變換”,就是“壹個圖形的重復”,所以鑒定的結論很明確,兩張照片上“老虎軀幹部位的圖形的拓撲性質相同”,這就是說兩張照片上的老虎形象同壹。

兩方證據哪個更可信

“挺虎派”與“打虎派”說到底目的都是保虎派,但針尖對麥芒,各不相讓,公眾期盼有壹個明確的結論。那麽我們如何來客觀地評判事件的真偽和是非呢?對此,劉持平認為,應該用偵查證據學的理論來分析與評判。

根據掌握的資料來看,周正龍的證據是只身赴虎穴,拍到了“華南虎”的照片,但沒有其他的旁證。這在證據學上,對這類證據稱之為“孤證”。

而“年畫虎”的證據是,從2007年11月16日起,分別在四川省的攀枝花市、廣東省的東莞市和廣州市、浙江省義烏市、北京市文化市場等地,先後發現了相同畫面的“年畫虎”。甚至有網友還查到了印刷“年畫虎”的拷貝等,也就是說圍繞“年畫虎”,已經形成了壹“證據鏈”。

不過,雙方對證據其實都還可以進行深入的調查。劉持平說,周正龍的證據,從證據鏈的角度還可挖掘。根據照片顯示,周正龍所拍攝的老虎的身後是壹洞穴,按照老虎的習性,這個洞穴極可能是老虎臨時的棲息地,那麽在該洞穴中可能會存在老虎生活所產生的排泄物,新陳代謝所脫落的毛發,吃剩的動物的遺骨殘渣等,如能找到,無疑是壹個有力的證據。而對於“年畫虎”生產、銷售的時間、地點的調查,也可訪問生產單位的職工、銷售單位的人員,銷售發票、稅單等加以證明,以擴大證據鏈,增強證明力。

劉持平認為,按照證據學的原理,當壹個事件的證據只有孤證時,我們既不能盲從,也不能貿然否定。要做的工作,壹是分析它是否符合事物發展的規律,即邏輯上通不通;二是分析它出現的概率大小,即可能性大小;三是分析它是否符合現場情況,即是否與現場情況有直接的、尖銳的、大的沖突,如果有,對孤證的采信就要十分的小心;四是設法尋找其他證據,以形成證據鏈。當壹個事件出現壹方是孤證,壹方有較多證據的情況下,無疑絕大多數人都偏向證據較多的壹方,這應該說是符合證據采信原則的。

在這壹事件中,周正龍的證言幾乎是孤證,拍攝的過程和提供的照片均出自他壹人之手。同時又出現了許多反方的證據,所以我們在評判時,壹是堅持全面分析,辯證分析。二是具體分析某壹證據的分量,是直接證據還是間接證據?是原始證據還是傳來證據?是證言還是物證?各個證據間的關聯性如何?只有這樣,我們才會對事件有壹個較為清醒、較為科學的認識。劉持平說,根據他幾十年的辦案實踐和經驗體會,當正反兩方面的證據發生尖銳矛盾時,當證據的壹方僅有孤證時,我們在使用該證據時,要特別的小心,它很容易使我們誤讀有關的信息,導致判斷的失誤。

拍到真虎概率幾乎為零

對於周正龍拍攝到老虎的概率,劉持平分析說,該地區沒有華南虎的音訊已經43年了,但從2007年7月26日當地發動群眾調查尋找華南虎起,到2007年10月3日周正龍拍到虎照為止,僅僅只有69天的時間。對此,劉持平用公式計算了壹下這件事的成功概率,結果是只有17.8億分之壹的概率。這就好比說是周正龍在69天的時間裏,中了兩次七位數的彩票特等獎。所以從概率來看,幾乎沒有可能。06年12月27日,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新聞辦主任曹清堯表示,華南虎照片的鑒定已取得突破性的壹步。陜西林業廳已經將照片送到了國家權威機構去進行鑒定。相信要不了多長時間,華南虎照片的真偽就將水落石出了。

南京槍擊案

江蘇省公安廳8日在全省統壹部署巡邏布控工作,將巡防等級全部升至壹級。曾擔任過江蘇省公安廳首席刑偵專家的劉持平說,壹旦警方獲得了嫌犯的詳細行蹤,“抓捕(他)將指日可待”。

嫌犯的行蹤“已經暴露”

盡管已退居二線,劉持平對發生在南京的“1·6持槍搶劫案”仍比較關註。昨天,這位“指紋專家”、“老刑警”對早報記者說,他在網上也觀看了南京警方最新公布的嫌犯逃跑時的視頻畫面,他覺得嫌犯的行蹤“已經暴露了”,“抓住他的日子也不遠了”。

這是劉持平基於南京、江蘇警方能力及南京強大防控系統而做出的判斷。有媒體報道,幾年來,南京加快推進城市“天眼”監控系統的建設,2003年至今,南京已在全市安裝了至少11.3萬臺監控攝像機,“初步覆蓋了市區大多數治安復雜區域、治安卡口、交通要道、社區和重點單位”。

2009年4月18日,南京發生了壹起類似案件。2名男子攜帶尖刀,尾隨取款人並實施搶劫,該案在短短48小時內偵破。警方事後披露,案發現場周圍300多部監控錄像提供了嫌疑人的逃離路徑和幾十幅清晰圖像,“監控視頻對破案發揮了很大的作用”。

劉持平說,像“1·6持槍搶劫案”,嫌犯在動手前至少會提前兩三天進行踩點,對作案地點、逃跑路線進行謀劃甚至演練。而這個踩點的過程及其行蹤,將不可避免地會被監控設備記錄下來。“犯罪嫌疑人有種心理,越是接近中心現場,他越警惕,但是,遠離中心現場,他就會放松警惕,從而暴露行蹤。”因此,在往返作案現場的幾條線路中,嫌疑人都會遺留下很多信息。公安機關只要綜合研判、梳理這些信息,就會捕捉到嫌疑人的線索。

“但是,面對著大量的監控視頻的畫面,要從成千上萬的人、茫茫人海中辨識出那壹個嫌疑犯,這絕不是件輕松的事。”劉持平說,因此,公眾要給警方壹定的時間。他相信,隨著警察對監控視頻畫面信息破解的越多,“會有更多、更高質量的犯罪信息暴露出來”。

嫌犯可能是“左撇子”

昨天,早報記者再次查閱了南京警方發布的嫌犯逃跑時的視頻畫面以及長沙警方此前發布的嫌犯在2010年10月25日上午的多個視頻畫面。經過比對,早報記者發現,除了警方已通報的嫌疑犯走路或跑步時有“外八字”特征外,他在拎包時也有個很典型的動作——用左手拎包或者左肩挎包,多幅畫面均是如此。

那麽,嫌犯是不是壹個“左撇子”呢?劉持平對早報記者說,有這種可能性。因為,南京公布的嫌犯的畫面是他作案後、逃跑時,在那種緊急情況下,其身體動作多表現的是壹種本能或者習慣性動作,而難以偽裝。另外,長沙的視頻畫面也驗證了其左肩背包、左手拎包的習慣。

然而,在長沙警方公布的壹段嫌疑人乘坐公交車的視頻中,他雖然也是左肩背包,但是用右手投幣。對此,對指紋頗有研究的劉持平說,在現實生活中,因為中國的傳統文化和教育原因,只有少數“左撇子”是典型的特征,更多的則是非典型性的“左撇子”。譬如,壹個人可能用右手寫字、右手拿筷子吃飯(童年期間父母和老師教導、糾正的結果),但在日常娛樂運動中如打籃球、打撲克牌中可能更喜歡用左手。嫌疑人可能是屬於這壹種情況。因此,普通公眾也可以記住嫌疑人“左肩背包、左手拎包”的這壹顯著特征,來加以甄別。

此外,有網民根據嫌犯走路時“外八字”特征來推測嫌犯並沒有過當兵的經歷。對於該說法,劉持平並不認可。他說,當兵時嚴格的訓練的確可以糾正壹些“外八字”的力度,但是想完全地糾正過來並不太現實。此外,那也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退役後“外八字”也會有反彈。

嫌犯或與南京“有緣”

為何嫌犯從千裏之外的長沙作案後,會來到南京再次作案?劉持平說,對於系列犯罪的嫌疑人來說,他在作案地點的選擇上通常會有以下考慮:壹是不在本地作案;二是,選擇自己熟悉的環境作案。若自己熟悉的環境(如長沙)不能作案,會選擇相對熟悉的環境(如南京)再作案。

據此,劉持平推測,江蘇南京與嫌犯有壹定的關系,他過往的生活經歷中很有可能與南京有過交集。

早報記者查詢資料發現,該嫌犯在2009年12月4日在長沙天心區芙蓉南路的農業銀行門口,將乘私家車取錢的郭某壹槍打死。據媒體報道,41歲的郭某就是江蘇人。但郭某是不是南京人,則不得而知。此案發生後,長沙當地也壹度傳聞此案是否涉及“雇兇殺人”或者“生意糾紛”等猜測。

此外,從常理推斷,嫌犯若與南京“無緣”,則南京不會是其持槍搶劫優先選擇的城市。因為南京幾年來社會治安狀況良好,對犯罪案件(特別是重大犯罪)打擊力度和破案率均全國領先,破獲率保持在98%以上,有時甚至是100%。此外,南京發生過數起類似的搶劫銀行(取款人)案件,均全部破案,且破案速度非常快。這對潛在的犯罪嫌疑人而言是壹種巨大的威懾力。鑒於嫌犯很愛上網的特點,且在作案時肯定會有過周密的行動部署和方案,應當會知悉上述不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