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實施詐騙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不能承擔民事責任的,可以提供擔保後,延期賠償或者分期賠償。法院認定詐騙罪成立,罪犯無力償還後,將根據詐騙罪的具體情節對被告人進行判決。此外,被告人在被判刑後,仍有償還被騙款項的民事責任。作為被害人,可以在法院審理刑事案件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可以在法院判決要求對方返還被騙財物後再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法律規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以暫緩執行。暫停的情況消失後,將恢復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欺詐人的財產。如果妳有能力拒絕還款,可能會犯拒不執行判決罪,也可能會被列入黑名單。如果真的沒到,有財產執行的時候,法院會繼續執行。1.犯罪所得的財物,應當全部沒收或者責令退賠,並及時返還被害人的合法財產。違禁品或者用於犯罪的個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款上繳國庫,不得挪作他用或者自行處理。2.如果詐騙罪的犯罪分子已經將詐騙被害人的錢財全部揮霍壹空,歸案後即使拿出全部個人財產,也無法彌補給被害人造成的損失,其直系親屬也不願意幫助其償還被害人。在這種情況下,受害人的損失只能由債務人分期償還。這是沒辦法的事。3.詐騙罪既要求人身刑,也要求財產刑。如果被害人的情況是人民法院執行罰金時,先執行罪犯的財產,導致剩余財產不足以償還被害人。
法律依據: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100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適用民法通則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2.《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從相關單位。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壹)申請人表示可以暫緩執行的;(二)案外人對執行對象提出正當異議的;(三)作為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壹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暫停的情況消失後,將恢復執行。如果詐騙犯罪嫌疑人沒有賠償能力,並不意味著終止賠償,犯罪嫌疑人將通過其他方式獲得賠償。在欺詐中沒有賠償能力的情況下如何處理這類糾紛,積極尋求華旅的幫助。com的律師如果不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