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加強員工健康監測
1,做好員工健康管理;
2、實施健康狀況報告。
第二,做好工作場所防控
1,加強人員登記管理;
2.保持工作場所通風;
3.確保洗手等設施的正常運行;
4.工作和生活場所的清潔和消毒;
5.減少員工聚會和集體活動;
6.加強員工集體用餐的管理;
7.做好醫療服務;
8.規範垃圾收集和處理。
第三,指導員工的個人防護
1,加強防控宣傳教育;
2、落實個人防護要求。
第四,做好異常情況的處理
1,明確單位防控責任;
2.設立隔離觀察區;
3.關閉相關區域並進行消毒;
4.發現案件後做好處理工作。
防疫措施是指預防、控制或者消除傳染病的對策和措施,稱為防疫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發現本法規定的傳染病疫情或者其他傳染病暴發、流行、突然引起不明原因的傳染病時, 疫情報告遵循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國務院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程序、方法和時限進行報告。
軍隊醫療機構為公眾提供醫療服務時,發現前款規定的傳染病疫情,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報告。
第二十八條擬在國家確認的自然疫源地建設水利、交通、旅遊、能源等大型建設項目的,省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事先對建設環境進行衛生學調查。建設單位應當根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意見,采取必要的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項目完成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對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