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8”和中獎彩票屬於個人所得,屬於個人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偶然所得。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的規定,偶然所得是指個人中獎、中獎、彩票中獎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因此,明確了偶然所得適用的稅率為20%。
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營業收入;(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9)偶然收入。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如下: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可以看出,對於個人收入中的偶然所得,根據個人所得稅的規定,適用稅率的比例為20%。也就是說,如果中了500萬,需要繳納654.38+0萬個人所得稅,中獎者個人可以獲得400萬。以上回答僅供參考,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