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工廠復工?
根據有關規定,各地政府將統籌做好疫情期間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如果工廠想要復工,他們應該直接向市政府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應說明復工的原因,並收集工廠員工的位置信息。人員返廠後,應合理安排來自高疫情風險地區的人員進行規定時間的隔離。工廠還應在申請前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復工期間嚴格遵守相關防疫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傳染病防治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傳染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傳染病防治的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監督管理體系。第六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第四十壹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對發生甲類傳染病病例的場所或者該場所內特定區域的人員采取隔離措施,並同時報告上壹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立即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上級人民政府作出不批準決定的,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立即解除隔離措施。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為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其工作單位在隔離期間不停止支付其報酬。隔離措施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