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網絡買彩票流水不管多少都是犯法的。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註的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註的以及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屬於開設賭場行為,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關於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第壹條關於網上開設賭場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視頻、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開設賭場”行為:
(壹)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註的;
(二)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
(三)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受投註的;
(四)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壹)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3萬元以上的;
(二)賭資數額累計達到30萬元以上的;
(三)參賭人數累計達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賭博網站後通過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五)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違法所得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
(六)為賭博網站招募下級代理,由下級代理接受投註的;
(七)招攬未成年人參與網絡賭博的;
(八)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