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已經下單成功,但商家壹直沒有發貨,消費者應該先和商家溝通,確認是否可以發貨。如果能發貨但發貨延遲,就要協商他們是否願意等;
2.如果商家無法發貨,消費者可以找到訂單申請退款;
3.申請退款後,壹般情況下,退款會在規定時間內返還給消費者。如果商家拒絕退款,建議消費者找到訂單,立即申請客服介入並向商家投訴,防止商家在自動確認後長期拖延後攜款潛逃;
4.如果賣家仍然拒絕發貨和退款,買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八條
通過互聯網、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以及提供證券、保險、銀行等金融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格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註意事項和風險提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信息。
第四十四條
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賠償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應當依法與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