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根據獎金的性質,會有不同的情況:
1,彩票等獎金是偶然賺的,直接乘以20%,需要8000元;
2.工資薪金年終獎當月少於個稅起征點40000元,余額除以12得到3000多元,就是1500多元,稅率10%。然後減去低於個稅起征點的差額4萬元,應該在3.65萬-4萬元之間,再乘以10。
3.政府專項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營業收入;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應當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應當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具體範圍和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並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壹)殘疾人、老年人和烈士的收入;
(二)因自然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
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減稅措施,報NPC人大常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