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行股票
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1)新公司成立並首次發行股票;
(二)已設立公司增資發行新股。
2.銀行貸款
根據企業獲得貸款的目的,分為基本建設貸款、專項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基建貸款是指企業因新建、改建、擴建等基本建設項目需要資金,向銀行申請借款的款項。
專項貸款是指企業向銀行申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貸款,包括更新改造和技術改造貸款、大修理貸款、R&D和新產品開發貸款、小型技術措施貸款、出口專項貸款、技術轉讓費流動資金貸款、進口設備外匯貸款、進口設備人民幣貸款和國內配套設備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是指企業為滿足流動資金需求而向銀行申請借入的款項,包括流動資金貸款、生產周轉貸款、臨時貸款、結算貸款和賣方信貸。
3.投資者追加投資
追加投資形成的新增註冊資本達到或超過6000萬美元;
追加投資形成的新增註冊資本達到或超過65,438+05萬美元,且達到或超過企業原註冊資本的50%。上述稅收優惠必須由企業提出申請,報省級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後實施。省級主管稅務機關應將審批情況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4.內部融資
內源融資是企業依靠內部積累進行的融資,它包括三種形式:資本、折舊基金轉化的替代投資和留存收益轉化的新投資。
擴展數據:
合法集資的特點:
壹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未經批準機關批準的集資;有審批權的部門越權批準集資,即集資人不具備集資主體資格。
2.承諾在壹定期限內向投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主要是貨幣,但也有實物和其他形式。
第三,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集資。這裏的“不特定對象”指的是大眾,而不是特定的少數人。
第四,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的本質。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合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