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補充規定的通知》第三條和《規定》第十五條所說的“克扣”,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克扣勞動者應得的工資(即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全部勞動報酬)。(1)事假。壹般情況下,員工必須提前拿著請假條向領導請假。特殊情況下,可以電話向領導請假。請假原則應以下級向上級領導請假為原則。工人請假壹天要科長批準,兩天要部長批準,三天以上要主管經理批準。(2)病假。患病兩天以上者,憑市醫院診斷證明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