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中獎,沒有獎金。
壹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全部相同(順序不限,下同),即中獎;
二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五個前區號碼及任意壹個後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三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五個前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四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四個前區號碼及兩個後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五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四個前區號碼及任意壹個後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六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三個前區號碼及兩個後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七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四個前區號碼相同,即中獎;
專業術語
1、前區號碼:購買“35選5加12選2”時,由購買者從01—35***35個號碼中選取5個號碼為前區號碼。
2、後區號碼:購買“35選5加12選2”時,由購買者從01—12***12個號碼中選取2個號碼為後區號碼。
3、膽碼:在前區號碼或後區號碼中選擇少於單式投註號碼個數的號碼作為每註都有的號碼,稱為膽碼。膽碼又分為前區膽碼和後區膽碼。如投註兩張票“02、10、13、18、22+02、09”和“02、11、18、25、31+02、07”中,前區膽碼為“02、18”,後區膽碼為“02”。
4、前區膽拖:從01—35中選取1至4個號碼為膽碼,再選取除膽碼以外的號碼作為拖碼,膽碼和拖碼組成前區號碼(其數量之和必須等於或多於6個號碼),並從01—12中選取至少2個號碼為後區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