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根據預算外資金的管理模式,確定了三種不同的核算方法。
壹是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用“預算內應付款”和“預算外收入”科目核算。行政事業單位收到應上繳的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付預算”;收到財政專戶撥付的單位預算外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貸記“預算外收入”。
二是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用“財政專戶應付款”和“預算外收入”(事業單位為“業務收入”)科目核算。收到應上繳財政專戶的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付財政專戶”;收到財政專戶撥付的單位預算外資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貸記“預算外收入”(事業單位貸記“業務收入”)。
三是未按規定上繳國庫的其他收入,通過“其他收入”科目核算。這類收入主要包括行政單位在經營活動中取得的零星雜項收入、有償服務收入、有價證券和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出租、其他單位捐贈無限使用的財產、其他單位補助和其他零星雜項收入。
非稅支付是指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者提供特定的公共* * *服務、準公共* * *服務,依法取得的財政資金的支付。
例如,法律、行政法規授權執行處罰的部門獲得了罰款和沒收的款項以及沒收物品的折價收入。
如出租、出售、出讓、轉讓國家機關、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履行行政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收入,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範圍內特許經營項目的有償轉讓收入,世界文化遺產的門票收入等。
擴展數據:
財政部門以外的政府部門收費、集資和攤派。湖南省漣源市近期個體工商戶稅費抽樣調查顯示,漣源市156個副科級以上單位中,開展收費的單位和部門有144個,收費項目達到1230個。
這筆非稅收入納入預算,其項目和數量並不明確。根據對壹些省份的調查,中部地區鄉鎮政府的收費和集資已超過其政府財力的1/3。
地方政府越到基層,收費和集資行為受到的約束就越少。中央和省級收費主體多元化嚴重,預算外和財政外非稅收入的設立和管理更加嚴格。近年來,中央政府公布的允許收費項目只有1.30種,而地方實施的收費項目卻多達1.000種。
在市、縣、鄉三級政府,非稅收入的設立和管理的約束力在逐漸減弱,尤其是在鄉鎮政府,農村分配關系基本處於多頭管理的無序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