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義豐年間,狄以優異的政績,被提拔到中國首都長安,擔任大理寺官,進入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在任期間,迪徐人傑勤政嚴明,處理了大量積壓案件,公正嚴明。
帝依法公正地處理此案,所以他甚至敢與皇帝李治爭論。當時的左衛尉權善財得罪人,在李世民昭陵誤砍柏樹,被高宗李治舉報。李治下令處死權善財,但狄徐人傑依法與李治據理力爭,認為權善財不足以依法處死,最後使李治服軟。
迪·徐人傑在處理案件時不怕有權勢的人。他頂住壓力,先後調查了的農業大臣魏宏基、左司的醫生王等人。帝的公正和不偏不倚得到了皇帝李治的高度贊賞。不久,迪·徐人傑被任命為顧問、醫生和特使,並受到皇帝李治的信任。
李治死後,武則天廢了忠帝,立了睿帝李旦,掌握實權。這時,狄被釋放到寧州任刺史。懸拱二年,右站督辦禦史郭翰視察寧州,對狄治下的寧州贊不絕口,於是推薦狄赴朝任侍郎冬官。後來,狄被任命為江南總督、文昌右丞、禹州刺史、撫州刺史。所到之處,勤政愛民,並在武則天自然恩賜的第二年,以鳳閣鸞臺封為平章,當上了宰相。
但不到半年後,迪徐人傑被壹個殘忍的官員誣告謀反。雖然武則天親自為迪翻案,迪卻被貶為彭澤縣令。
四年後,為了平定冀州,契丹首領孫萬榮,武則天任命狄為濰州刺史。帝到後,安撫民心,孫萬榮不戰而逃。武則天調帝為幽州刺史,神功元年,又召帝入朝,還丞相。
迪徐人傑被提拔到偵探的位置,某種程度上是因為推理偵探小說《大唐狄公案》。它的作者是荷蘭人高羅佩。他收集了自己寫的16篇中篇小說和8篇短篇小說,稱之為《狄法官的偵探故事》,傳入中國後被翻譯成《大唐狄公案》。所以,迪徐人傑只是在近代才被歐洲吹捧,在中國和西方引起轟動。因此,福爾摩斯?最後被“偵探迪·徐人傑”廣為傳播,才廣為人知。其實,迪徐人傑迪在正史上的貢獻並不是破案,而是體恤民情,清正廉明,嫉惡如仇。那麽無論是正史還是野史都深受人們喜愛的《狄徐人傑》的結局是怎樣的呢?
壹、武則天時期的官員。武則天是歷史上唯壹的女皇帝。她在位期間做官不易,小心翼翼未必有好結果。官員們不知道明天和事故哪個先來。所以,做官是壹個高風險的職業,尤其是她在武則天身邊的時候。比如宰相,像武則天21年的統治,任命了近70個宰相,平均任期只有兩年,大部分都沒有好下場。
第二,迪·徐人傑的結局。雖然在武則天面前做官特別難,但迪徐人傑是個特例。無論是影視劇還是正史,他都受到武則天的信任和重視。在迪年紀較大的時候,上述的退位請求並沒有得到武則天的批準,但他還是很仁慈的沒有讓迪跪拜,並且告訴大臣們只要不是特別大的軍事上的事情,就不要打擾迪了,這足以說明武則天對迪的器重和重視。在此期間,迪徐人傑還得到了壹座宅邸,這在當時是唯壹的、至高無上的恩惠。
當然,迪徐人傑的結局也是自然死亡。為此,武則天還故意棄朝三日,痛哭流涕。法庭是空的!?,能享受這樣的待遇,足以看出迪徐人傑對武則天的意義和他的信任與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