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金券可以在商店和其他消費場所獲得商品或服務。20世紀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社會上流行各種形式的代金券。比如“購物券”、“彩票”、“廠錢”被很多單位作為節日福利。據《人民日報》報道,在壹些地方,公交公司甚至發行有面值的紙鈔給乘客找零。
代金券是壹種變相發行貨幣的行為,危害極大。不僅滋生腐敗,還會造成金融混亂,影響人民幣的威信。早在1962,國家就嚴令禁止這種行為,此後多次嚴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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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代金券助長腐敗,容易偷稅漏稅,國務院糾風辦早在2月份就明確規定“禁止印制、出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金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也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具憑證。
雖然國家有關部門早有明文規定,但商場超市裏持卡購物的人還是絡繹不絕。代金券形式多樣,有購物卡、儲值卡、貴賓卡等等。為了吸引顧客,很多商場超市還可以開具正規的商業發票讓顧客報銷備案,報銷名稱可以根據顧客的要求隨意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