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看壹個簡單的例子。設有某種獎券,獎券號末位是0的就中獎,中獎機會(概率)是10%。現購買兩張獎券。如果購買連號的,則兩張獎券的獎券號末位***有10種可能,分別是(0,1),(1,2),(2,3)……(9,0),且每壹種情況出現的可能性(概率)是壹樣的,而其中只有(0,1)及(9,0)兩種情況中,會有壹張獎券中獎,因此,總的中獎概率為20%,平均中獎次數為1×20%=0.2次。如果不買連號的而任意購買兩張獎券,則兩個末位號有以下100種可能,同樣每種情況出現的概率相同,各為1%。
(0,0),(0,1),(0,2)……(0,9)
(1,0),(1,1),(1,2)……(1,9)
……
(9,0),(9,1),(9,2)……(9,9)
在這100種情況下,只有在(0,0)壹種情況下,所購買的兩張獎券都中獎,因此概率是1%;而在(0,1)……(0,9)及(1,0)……(9,0)***18種情況中,有且只有壹張獎券中獎,概率為18%;在其余情況下,所購買的兩張獎券均不中獎。因此,總的中獎概率為1%+18%=19%,比購買連號時的20%小了1%,但平均中獎次數為2×1%+1×18%=0.2次,與購買連號時壹樣。因此我們說,購買連號或不連號的兩種情況下,平均中獎次數(機會)是壹樣的。
如果購買三張獎券,計算也與前面類似。購買連號的時候,中獎概率是30%,平均中獎次數是0.3次。購買不連號的時候,三張獎券都中獎的概率是0.1%,有兩張獎券中獎的概率是2.7%,只有壹張中獎的概率是24.3%,總的中獎概率是27.1%<30%。此時,平均中獎次數為3×0.1%+2×2.7%+1×24.3%=0.3次,仍與購買連號時壹樣。事實上,無論購買幾張獎券,兩種購買方式的平均中獎次數都是壹樣的。
再把這個例子改壹改,設末位獎券號為0時中二等獎,末兩位獎券號為00時中壹等獎,且不同獎項可兼中兼得。假設仍然是購買兩張獎券,前面已計算過,無論采用哪壹種購買方式,中二等獎的平均次數是壹樣的。類似的可以計算出,購買連號獎券時,中壹等獎的概率為2%,平均中獎次數為0.02次。購買不連號獎券時,兩張都中獎的概率是1%×1%=0.01%,只有壹張中獎的概率是1%×99%+99%×1%=1.98%,因此總的中壹等獎的概率為1.99%<2%,而平均中獎次數為2×0.01%+1×1.98%=0.02次,兩種購買方式的平均中獎次數仍然是壹樣的。
總而言之,無論獎項分幾個等級,無論每個獎項的中獎概率是多少,也無論購買多少張獎券,購買連號的或不連號的,總的中獎概率可能不同,但平均中獎次數總是壹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