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中國彩票“先上車、後買票”,其間,寶馬彩票案、邯鄲農行盜竊案、湖北體彩假球案等等亂象叢生。
很多都市報壹應地開辟了欣欣向榮的彩經、電視等媒體天天叨咕著誰誰誰又壹夜實現了驚人的夢想、甚至連北大都開出了彩票碩士班……中國彩票業壹邊排著隊繁華著,壹邊無證駕駛橫沖直撞。按照西方人的說法,博彩是壹種受上帝之手操縱的經濟遊戲,專家定義其為利用人們希冀僥幸致富的心理籌集社會閑散資金並用於社會公益事業的壹種特殊金融憑證,但彩票業在愛心集資的時候,很容易陷入兩個悖論:壹是所有失範的博弈都將不可避免地滋長賭徒心理;二是幾乎世界上所有發行彩票的國家都宣稱發行彩票的目的都是為了社會的公益事業,旨在幫助窮人,而壹旦彩票業無序的誤導和戕害最終傷害的首先是窮人。
這兩種可怕的後果離我們並不遙遠:壹是邯鄲農行盜竊案中兩名犯罪嫌疑人將所盜5100萬元銀行資金中的4300萬元用於購買彩票,其中最多的壹次就買了1410萬元。壹位前江蘇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主任說,彩票銷售限額形同虛設、病態賭徒的日益增多,都和彩票業不規範運作有關;二是看看眼下排隊在城市彩票銷售點的群體就知道:低收入者、弱勢群體多在彩票的鼓動下以底線生存質量瘋狂下註。可以說,中國彩票發行體制的弊端和《彩票法》的闕如讓中國彩票裸奔了二十年。
英國在1994年才發行國家彩票,比我國晚7年,但該國分別在1993年和1998年就頒布了兩部《國家彩票法案》;南非在1996年開始籌備,1997年議會通過彩票法,1999年才開始發行。中國彩票立法的懸而未決,也許恰恰在於立法機關無法協調發行機構及相關部門的利益歸屬。中國福利彩票中心隸屬於民政部,中國體育彩票中心隸屬於國家體育總局,眼下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原則上由財政部監管調劑,民政部門和體育部門占公益金的50%,其余則分配在助學、殘疾、環保、社保及奧運會等八大領域。不少主管部門都想擴大自己的分配額度,更多其他部門也渴望從中能分壹杯羹;彩票立法之說壹有異動,部門利益分配就成了橫亙在法律之前的最大難題--而彩民,在立法中喪失了基本話語權和參與權。
解決這個立法問題其實也不難:只要跳出我國彩市傳統管理體制和監管措施的制肘,以國家彩票立法的姿態從總體上明確管理機構、發行主體、發行目的、用途及發行彩票中各項資金的分配比例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來主導立法,還原部門彩票為國家彩票的本來面目、遵循有利彩民的原則擬訂出彩票行業的相關剛性秩序。眼下而言,我們尤需整肅彩票輿論環境:從概率統計學而言,彩票是壹種純隨機遊戲(除了足彩、籃彩等),個人知識在其中是根本起不了作用的,詭異的是,我們為什麽規避了這種巨大的投機風險而無限放大投機收益呢?不妨像吸煙有害健康般將彩票風險警示印上彩票吧,裸奔了二十年的中國彩票該穿穿衣服了。(
啟動剛過3年,僅正式發布過壹次報告的“綠色GDP”(即從現行GDP中扣除環境資源成本和對環境資源的保護費用)項目,已被“無限期推遲”發布報告。從“綠色GDP”項目啟動初始,輿論就幾乎壹邊倒地支持發布“綠色GDP報告”,並言之鑿鑿地認為推行“綠色GDP”刻不容緩。多數贊成的觀點認為,如果以“綠色GDP”為考核指標,那麽地方官員就不會片面追求增長,會比之前註重當地的環境發展。如此壹來,地方的環境就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護。
在“綠色GDP”項目擱淺後,《南方都市報》於24日刊發社論認為“綠色GDP是每壹個中國人的命運”,認為“綠色GDP”有助於我們認識經濟增長是以多大的環境代價和社會代價而取得的,結論是只有那些環境成本最小的增長才是值得追求的。不過,這種理想模式在現實中的困境比比皆是。在富裕的珠三角、長三角地區,“綠色GDP”或是對地方過度攫取環境的壹種遏制。但如果在中西部貧困地區,要求得與環保目標兼容的經濟增長,無異於是要壹個尚無法解決溫飽的人去享受高雅藝術。
各方贊同以“綠色GDP”去考核地方官員,是基於“綠色GDP”是壹個好東西這樣壹個不證自明的前提。但我們似乎忘記了,任何壹項公***政策總是有得有失,“綠色GDP”如果是好東西,也必須回答“對誰而言是好東西”這個問題。
對於任何壹個地方而言,中央改變地方官員的考核標準,並不是促進該地區發展最有效的途徑,因為壹個地區的發展最重要的是這個地區的人民自發行為促成的自發秩序,而不是靠國家給定壹個制度進行發展。而目前對於“綠色GDP”爭論的誤區在於片面以“理性的自負”給各地爭取“綠色GDP”,忘記了地方百姓才是地方的“主體”。
地方性知識的智慧在於,當地人民會自發決定增長的速度和環境保護的程度,在增長帶來的收益和由此造成的環境損失之間求壹個平衡,當兩者在邊際上相等時,地方會決定其最優的增長速度。而“綠色GDP”的討論根本上沒有顧及地方百姓,就替幅員遼闊的中國大地設下壹個“統壹的標準”,不管這個標準叫做什麽,總是沒有重視地方百姓的意見,在根本上未能觸及地方發展的核心。事實上,如果不能意識到地方的發展最終要依靠當地的自發力量,考核官員的方式仍舊是“向上負責”式,那麽地方真正的發展意圖就無法被表達。就算“綠色GDP”符合了壹些地區的發展目標,但究其本質而言,官員並不是就此對地方負責,不過是迎合上級考核而已。
建設法治中國不能靠中央命令恰好與地方吻合的“好運氣”,而是應該從法律框架上將各級政府的行為納入其中。對於地方的發展而言,必須通過公開透明的機制讓地方百姓發出聲音,明確他們的訴求,讓地方自己選擇合宜的發展路徑,並從法律上確保地方官員對地方負責,而不是靠“全國壹片綠”來統壹各地的行為。要知道“綠色GDP”並不天然是“絕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