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國聯賽上所獲得的積分是根據球隊的水平分等級計算的。所有參加國內聯賽的球隊為四個等級,不同等級的球隊獲得的分數也不同。國內聯賽最高水平的球隊每贏壹場得四分;平壹場得兩分;輸壹場得零分。次壹等水平的球隊贏壹場得三分;平壹場得壹點五分;輸壹場得零分。依此類推。這種記分方式在聯賽附加賽中同樣適用。如果勝出的球隊是依靠點球取勝的,那麽他們只能得到原積分的壹半。
在洲際和國際的比賽中,所有俱樂部不論其在本國聯賽中屬於哪個等級,在這類比賽中都按照相同的規則記分。獲勝時得到的積分比平時高出壹倍,而失敗的球隊不能得分。靠點球獲勝的球隊也按照上述的規則得分。在亞洲、非洲和中北美的比賽都采用相同的記分規則,即獲勝得八分、戰平得四分。在加勒比海和大洋洲地區,參賽的球隊獲勝和戰平只能獲得四分和兩分。在南美洲,獲勝的球隊能獲得十二分的積分,戰平的球隊能獲得六分。歐洲地區的球隊受益最高,分別能從勝、平獲得十四分和七分的積分。國際間的比賽將按照其重要性計算積分。在國際足聯組織的世界俱樂部杯賽中,積分規則將取各洲際比賽積分的平均值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