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壹般歸夫妻所有,夫妻可以約定婚內財產和婚前財產的歸屬,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共同所有,充分體現了夫妻對各自財產的自主處理。夫妻壹方擁有的財產,經另壹方明確確認的,視為該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借用另壹方的個人財產用於自己的個人事務,應視為普通債權債務關系,離婚後仍可向另壹方主張返還該款項。約定個人財產範圍,簽訂書面協議。其次,夫妻之間的借款必須有書面的借款合同或借款票據,表明雙方有借款協議;同時要有交付證明,比如轉賬記錄,證明已經履行了出借義務。如果對方拒絕歸還,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對方欠錢怎麽起訴?
1,準備起訴。主要是收集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寫起訴書,如身份證明、借款合同、借條、借條等。
2.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前確定法院管轄,然後將準備好的起訴書和證據提交法院;
3、法院受理。人民法院經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予以受理,債權人按規定預交訴訟費,等待法院審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