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1000萬屬於數額巨大的案件,可能會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對於賭博,賭資流水達到三萬元以上的,也將依法判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賭資數額達到三十萬元以上,或者參賭人數達到壹百二十人以上的,可以判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3條。
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國(境)外參與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本規定處罰。
二、賭博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賭博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社會風尚;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賭博或以賭博為職業;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主觀因素。本罪在主觀方面具有故意,以營利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