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色球”彩票兌獎當期有效。從每次抽獎的次日起,兌獎期為30天。逾期未中獎者視為棄獎,棄獎獎金進入調節基金。
中獎者必須提交壹張完整的彩票。如果由於玷汙或損壞而無法正確識別,則無法兌換。
壹等獎得主須持中獎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在兌獎期限內到各地省級中心進行驗證、登記和兌獎。其他獲獎辦法由省中心規定並公布。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發放單筆獎金1萬元以上者,需繳納個人意外收入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