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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有關部門依照法定程序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等方式公開募集資金,並承諾在壹定期限內以現金或者實物的方式向投資者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回報的行為。
2.非法集資是獨立的犯罪嗎?
不,非法集資不是壹個獨立的罪名。刑法中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非法集資是指以欺詐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非法集資可分為集資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3.非法集資是不是詐騙罪?
非法集資不壹定是詐騙。非法集資不是獨立的犯罪。刑法中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非法集資是指以欺詐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法律依據:根據《刑法》規定,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詐騙手段非法集資,達到法律規定的數額和情節的行為。
4.非法集資有什麽特點?
(壹)未經批準的集資,包括未經批準的集資;具有審批權的跨省非法集資部門越權審批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主體資格。
(2)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的本質犯罪分子為了掩蓋其非法目的,往往與投資者(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3)承諾在壹定期限內向投資者還本付息,承諾在壹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形式給予投資者投資回報。有的通過提供種苗等形式吸收資金,承諾購買或包銷產品支付回報;還有的以商品銷售的形式吸收資金,以承諾回租、回購、轉讓的形式給予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