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不像。
我依稀記得沙溢出演了壹部以20世紀80年代為背景的電視劇。他扮演的李大寶沒錢娶妻,所以禮金從來沒有給過別人。後來,李大寶的妹妹李大亞結婚,得到了5000元的彩禮。所以李大寶拿了錢,給了他的姻親。
這部劇的名字叫《平凡的歲月》,喜歡追劇的朋友可以看看。
當時看到這個情節,覺得心裏特別扭曲。為什麽?
這就涉及到彩禮的歸屬問題。
彩禮自古有之,不只是現代才有。它的存在是壹種習俗。中國人歷來重視風俗習慣,所以對彩禮也特別講究。
在我們都很熟悉的《紅樓夢》中,有很多關於婚俗的情節。當時訂婚要彩禮,也叫納才。在這部包羅萬象的小說中,不僅有錢人家的小姐得到彩禮,窮人家的女兒也出嫁了。
彩禮是祖先流傳了幾千年的習俗。更嚴格的說,中獎是婚俗中的壹個規矩。這個規則發展到今天,並沒有太大的變化。說白了,妳想嫁給誰,就得中彩票。
但古代彩禮的歸屬與現代不同,這是時代決定的。
在古代,給彩禮就像買斷壹個人的後半生。說得好聽點,就是買斷她余生的收入和勞動。這時候娘家收了彩禮,不退,女方家掌握著錢的支配權。
然而,現代與古代不同。從當代法律的角度來看,如果彩禮給了女方,那就是她的個人財產,女方對禮金有絕對的支配權。否則,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麽這個贈與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我們回到正題。我哥哥結婚後想買房子。如果他的錢不夠,他就會伸手向他姐姐要。這壹開口就是200萬,我媽非但沒有制止,反而覺得有道理,表示姐姐是哥哥的彩禮。說白了,媽媽的意思是,把女兒養這麽大,最終是為了給兒子服務。
我們中國有句俗話,怎麽樣?結了婚的人,潑了水。?這意味著,當壹個女孩長大結婚,她將是別人的。但兒子永遠是自己家裏的壹員。他想娶壹個媳婦,壹個別人家的女兒,結婚了就成了自己家的壹員。
我相信今天我們中的大部分人都持有這種觀點。基於這種觀點的存在,出現了本文題目中提到的情況。
我哥問我姐要200萬買房子,我媽說我姐給。這句話裏,無不透露出她對家人的薄情。就算妳真的這麽想,把心裏的話都說出來也有點戰爭的感覺。這會讓女兒覺得自己被從小長大的家庭拋棄了。
但是,最後錢該不該給,還得回到彩禮的歸屬上。
如果,男方給女方彩禮的時候,女方發表這樣的言論,說彩禮以後給弟弟買房子,如果男方同意,弟弟完全可以拿著這筆錢買房子。
當然,要看男方有多大,或者有多愛未婚妻。畢竟兩百萬不是小數目。要知道,壹般情況下,如今的彩禮錢基本都會被當作已婚夫婦的共同財產。收到彩禮後,娘家壹般會把禮金給女兒女婿,讓他們過上好日子。
如果這些錢都給弟弟,妹妹勢必陷入兩難境地。壹邊是她家,壹邊是她婆家。她家裏逼著她拿錢,因為她哥哥著急買房娶妻;婆家堅持不肯給錢,感覺對方是在賣妓女。
最後最吃虧的還是我姐。壹方面,她要顧及家人的面子,盡力幫助弟弟;壹方面妳要安慰妳老公的家人,讓他們不要覺得失落。我姐是來妥協的,但是誰考慮過她的難處?
其實現實中,這樣的事情很多。因為類似的事情時有發生,公婆不聯系也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小兩口的婚姻出現了裂痕,最終選擇離婚的人很多。但是,只要他們通情達理,關心孩子的父母,就絕對不會有這樣的打算,做出類似讓孩子難堪的事情。因為孩子是快樂的,再多的錢也買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