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凡要求設立體育彩票銷售網點者,須具備如下條件:
壹、 申請人應是本市固定戶口的公民,文化程度初中以上。
二、 有固定的經營場所,臨街鋪面寬度應3米以上,經營面積不少於25平方米。專營彩票及與彩票相關的報刊雜誌。
三、 經營所在地左右前後應距離其他銷售網點500米以上。
四、 經營場所按省中心規定統壹格式裝修。
五、 經營者應購買省體彩中心指定統壹提供的銷售設備。
六、 經營者必須向市體彩中心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三份,並繳納銷售保證金伍仟元(保證金:市體彩中心將根據銷售彩票的品種數額相應增減)。
七、 經營者應按省、市體彩中心所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及所簽訂的合同有關條款執行。
八、 如符合以上條件,經市體彩中心審核報省中心核準、授權後發給特許經營證方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