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民間組織服務中心
(壹)負責民間組織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的咨詢服務工作;
(二)負責民間組織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制定前的調研工作;
(三)負責民間組織的信息交流及與有關部門的聯絡工作;
(四)負責做好民間組織的業務培訓和檔案管理工作;
(五)負責做好民間組織書刊、資料征訂、登記證書打印發放等代理服務工作;
(六)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來信來訪接待和民間組織登記的事務性工作。
無錫市殯葬管理處
(壹)宣傳貫徹殯葬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本市殯葬改革和管理的具體規劃和計劃。
(二)推行殯葬改革,倡導並組織實施文明喪葬等移風易俗活動。
(三)監督檢查全市殯葬管理和殯葬設施經營服務。
(四)開展殯葬行政執法,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五)負責惠山青龍山殯葬整治長效管理的日常工作。
(六)承辦殯葬行業的調研和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無錫市慈善物資捐贈中心
(壹)負責慈善物資的募集、發放和變現等工作。
(二)擔市慈善總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各項慈善公益活動的組織實施。
(四)承辦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無錫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福利彩票的發行和管理。
無錫市軍用飲食供應站供水站
(壹)負責成批過往部隊、入伍新兵和退伍老兵、支前民兵、民工運輸途中的飲食供應保障工作。
(二)組織開展軍用飲食供應工作業務訓練。
(三)負責提出軍供站設施改(擴)建、維修計劃和設備添置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統計分析軍用飲食供應任務完成情況,總結改進軍用飲食供應工作。
(五)利用現有設備設施,實行平戰結合。
無錫市社會福利中心(含無錫市兒童福利院)
(壹)無錫市社會福利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1、承擔全市“三無”老人、“三無”殘疾人的收養、保健、醫療、康復工作,發揮穩定社會的作用。
2、承擔社會老人的代養職能。
3、承擔全市養老機構從業人員國家職業資格的培訓工作。
4、開展與國際慈善組織、相關機構的合作與交流,引進先進的服務理念和技術,為全市養老機構起示範輻射作用,促進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和發展。
5、社會福利機構老年病康復科研、教研活動基地,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市青年誌願者社區援助基地,江南大學教學實習基地。
(二)無錫市兒童福利院的主要職責是:
1、承擔全市社會棄嬰(兒)、孤兒、孤殘兒童的收容、養育、醫療、保健、矯治、教育工作。
2、承擔全市兒童福利機構從業人員國家職業資格的培訓工作。
3、開展與國際慈善組織、相關機構的合作與交流,引進先進的服務理念和技術,為全市兒童福利機構起示範輻射作用,促進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和發展。
4、殘疾兒童康復、特殊教育、科研、教研活動基地。
無錫市殯儀館
遺體告別儀式辦理,殯儀引導、殯葬錄像服務、挽聯書寫、告別廳布置、殯葬音響服務、遺體處置服務、遺體整容、整形、遺體脫穿衣、腐敗遺體處理、遺體火化、骨灰安葬安放服務、骨灰寄存、喪葬用品服務。
無錫市青城公墓
(壹)提供遺體和骨灰安葬服務。
(二)骨灰安葬、骨灰植樹、遺體墓穴安放、骨灰安放、墓碑制作。
(三)喪葬用品服務。
無錫市救助管理站
(壹)對求助人員提供必要的服務,依法對求助人員的管理,維護求助人員的合法權利。依據國務院第381號令,關於《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規定的範圍,對市區求助人員提供規定的救助,解決求助人員規定的服務內容,維護求助人員的合法權利,為搞好城市文明建設,保持社會治安穩定做出貢獻。
(二)為各類流浪未成年人提供臨時性救助,依法保障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加強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尊重和理解未成年人的合理願望和要求,幫助未成年人重返家庭、融入社會,促進受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無錫市革命烈士陵園
(壹)社會教育、活動的研究、組織、實施;
(二)革命烈士資料和遺物的收集、整理、管理,革命烈士事跡的收集、整理、宣傳;烈士生平和思想研究、烈士事跡撰寫;
(三)承擔省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省國防教育示範基地的宣傳、接待工作;
(四)革命文物的保護、管理與研究;
(五)烈士骨灰及烈士墓穴的管理;
(六)烈士紀念建設物的管理與維護;
(七)離休幹部、現役病故軍人骨灰,病故軍人墓穴的管理;
(八)陵園綠化及園容園貌的維護與管理;
(九)社會祭掃及社會活動的接待。
無錫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清揚休養所
(壹)組織軍休幹部學習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組織軍休幹部參加黨和政府組織的有關慶典、集會等活動,為軍休幹部提供有關政策咨詢。
(三)負責軍休幹部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管理,掌握軍休幹部思想狀況,開展思想政治教育。
(四)按照規定發放、調整軍休幹部離退休費和補助補貼,負責醫療保健咨詢等有關事項,處理軍休幹部逝世後的相關事宜。
(五)負責軍休幹部接收、審檔、落戶、辦證、離退休金的核查及檔案、信息管理。
(六)組織開展適合軍休幹部特點的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軍休幹部精神文化生活;發揮軍休幹部的政治優勢和專業特長,組織他們參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動和和諧創建工作。
(七)組織協調社會力量為軍休幹部服務。
(八)承辦市民政局交辦的各項事宜。
無錫市老年綜合服務中心
(壹)負責為全市老年人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娛樂、健身活動,發揮陣地作用。
(二)宣傳老齡事業,豐富老年人晚年生活,優質服務,弘揚新風,發揮窗口作用。
(三)圍繞我市為老服務中心工作,創新服務,立足中心、輻射社區,發揮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