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應該盡快請求法院讓對方把中獎金額還給自己,因為法院已經把彩票判給了男子,但對方遲遲不給錢。結果該男子拒不歸還賠償所得,被法院列為失信人。另外,也可以選擇報警,因為投註站老板和中獎者可能涉嫌詐騙。壹旦被警方認可,這就不是民事糾紛,而是刑事案件。
這件事的細節。
姚先生在陜西安工作。雖然他壹個月只有3000元的收入,但他有買彩票的習慣。因此,對於當地的投訴,老板王是非常熟悉的。那壹天,姚像往常壹樣,在王的店裏選買了壹張彩票。因王未按規定出票,多得彩票10元。姚先生將20元微信錢包轉給對方,並寫了壹張紙條。王將多出來的彩票送給姚先生,當晚發現彩民中獎了。
姚先生想中獎時,對方說彩票錯了。經協商,王願意賠償對方精神損失費654.38+0.5萬。但這張彩票是由王的遠房親戚高領取的。得知此事後,姚先生將王、高告上法庭。法院認為,對方簽訂的補償協議不符合法律規定,可以無效,將彩票判給姚先生。但是,姚先生壹分錢都沒有收到,對方還要求姚先生還賠償。姚先生覺得錢不是他拿的,憑什麽要退?為此,姚先生被列入失信名單。
我對這件事怎麽看?
我認為姚先生的處理方式有錯誤。法院已經將彩票判給了姚先生。雖然對方壹直遲遲不給錢,但也應該先把賠償金還給對方。後來他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對方退款彩票的中獎金額。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姚先生不想賠償,估計壹分錢也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