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負責財務部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和相關規定,並監督實施;
3.制定、維護和完善公司的財務管理程序和政策,制定年度和季度財務計劃;
4.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財務預算報告、月度、季度和年度財務報告;
5.負責公司整體資金分配、成本核算、核算和分析;
6、負責資金和資產的管理;
7.監控可能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重大經濟活動;
8.管理與銀行和其他機構的關系;
9.協助財務總監進行財務部與內外的溝通和協調;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日常工作。
出納的職責:
1,貨幣資金核算
(1)對於現金收支,嚴格按照規定付款。
②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
(3)登記日記賬,保證每日結算。根據已處理的收付憑證,逐筆登記現金簿和存款日記賬,結清余額。
(4)保持手頭現金,保持有價證券。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保證其安全完整。
⑤保留相關印章,登記和註銷支票。
⑥核對收入憑證,辦理銷售結算。
2.當前結算
(1)對於往來結算,建立清算系統。
②核算其他往來賬戶,防止壞賬損失。
3.工資結算
(1)執行工資計劃,監督工資的使用。
(2)審核工資文件,發放工資獎金。
(3)負責工資核算,提供工資數據。根據工資總額的構成和領取工資的對象進行明細核算。根據管理部的要求,準備相關的工資報表。
會計責任:
綜上所述,會計人員的職責是及時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認真執行和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積極參與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會計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1,會計。會計人員要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記帳、結算、報送,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月結算、按期報送,真實反映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收支。進行會計核算,提供能夠滿足各方需要的及時可靠的會計信息,是會計人員最基本的職責。
2.實施會計監督。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不會接受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對記錄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更正、補充;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資金不符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予以處理;對違反國家統壹財務制度和財務制度規定的收入和支出,不予辦理。
3、制定本單位會計事務的具體辦法。
4.參與制定經濟計劃和經營計劃,考核分析預算和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5.處理其他會計事務。
擴展數據:
人類原始計量記錄行為的發生是以人類生產行為的發生和發展為基礎的,是社會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古代會計,從時間上來說,是舊石器時代中後期到封建社會末期的壹個很長的時期。
從會計核算中使用的主要技術方法來看,主要涉及初始階段的原始計量記錄法、單壹賬簿法和復式記賬法。在此期間,計量、記錄和分析等會計工作最初是與其他計算工作混合在壹起的。經過漫長的發展過程,逐漸形成了壹套具有自身特點的方法,成為壹門獨立的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會計人員
百度百科-收銀
百度百科-理財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