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莊起源於交換。
在中國封建社會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長期存在的多元化貨幣制度和各種貨幣的混合流通,使得春秋戰國時期存在貨幣交換。匯兌業務始於西漢,發展於唐宋,由金銀店、櫃經營。元朝和明初,政府想專做紙幣,但民間還是用銀錠和銅錢。銀、錢和紙幣並行,許多公共和私人機構和公司也從事交換業務。
明英宗正統年間(1436-1449),大明紙幣貶值,政府放寬銀兩的使用禁令,貨幣公開流通。在隨後的幾代中,由於私錢的復雜性,銅錢在重量和成色上有所不同,預備錢、私錢、白錢之間的價格差異較大且多種多樣,兌換業也更加發達。比如嘉靖開鑄爐的時候,幣的種類很多,有金背的,有旋邊的等等。在這種情況下,賣銅錢和私鑄私熔的比較多,還有壹批專門從事銅錢兌換的金融機構,稱為錢莊、錢莊、兌換店、錢莊、錢桌或錢攤。嘉靖八年(1592),私售銅錢現象猖獗,朝廷下令禁止銷售銅錢。結果,從事貨幣兌換業務的錢莊和錢莊“私自關閉貨幣市場,導致物價飛漲”。明萬歷五年(1577),龐批準設立錢莊,這是錢莊合法化的開始。城鎮中的富裕家庭被任命為他們的職位,他們用他們的資金從政府那裏購買資金以促進交易。
從錢莊到錢莊,壹開始很多錢莊並不是單純的換錢,而是經常跑其他行業。比如上海錢莊的鼻祖是“浙江紹興人”,據說“乾隆年間在石楠老城開了壹家炭棧,也做錢幣兌換生意”;寧波錢業的鼻祖齊芳,原本是個鞋匠。再比如南京、九江的銀行有“彩民”;樂平有“布店經營者”;在南昌、上海等地,壹些錢莊因為兼營米業,也被稱為“錢米鋪”。
明末錢莊已成為獨立的金融機構,不僅進行匯兌交易,還進行借貸,為發帖和取錢提供了方便。原來兩地交換的會議票也成了錢莊發行紙幣的信用流通工具。此外,壹些小規模的貨幣兌換店和米店在農村地區相當活躍。隨著錢莊的發展和戶數的增加,清代各地出現了錢莊行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