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體彩中獎了!我必須交稅嗎?
世界杯期間,買彩票不僅是為了更激情地看球賽,更是為了支持國家的福利!那不小心中了500萬,怎麽交稅?
根據財稅字[1998]第12號的規定:
每壹筆中獎收入
不超過1萬元,暫免征收。
個人所得稅;
1萬元以上
根據稅法的規定。
完整收藏
個人所得稅。
也就是說,對於500萬的彩票收入,我們需要按照“偶然所得”全額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稅率。
02
老板打賞看世界杯直播!
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前幾天工作太出色了,老板獎勵我去看世界杯!但作為粉絲,我馬上想到了壹個財務問題:這個福利公司應該怎麽納稅,能不能作為進項抵扣?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二十七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
對於簡單計稅方法、稅目、增值稅免稅項目、
集體福利還是個人消費
商品采購、加工和修理服務、
服務
、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進項稅。
不得
來自銷項稅
可扣除的
。
03
XX隊奪冠,全額退款!
我必須交稅嗎?
世界杯期間,某寶、某魚、某東都有各種“奪冠返全款”的促銷活動。消費者拿到全額退款後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如果非要交稅,那肯定是按照“偶然所得”來交。那符合偶然收入的條件嗎?我們來看看稅法的相關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74號+09):
企業是
創辦企業
、
廣告等
活動期間,
隨意
向單位以外的個人送禮(包括網絡紅包,下同),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等
在活動
向
在單位外
個人的
贈送禮物
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除消費券、代金券、代金券、企業給予價格優惠或折扣的優惠券等禮品外,應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從
表面
其實商家給全額退款,消費者免費得到這些商品,等於
贈品
給顧客。
但是
實際上
仔細分析會發現,商家賣這類商品是收錢的,商品
所有權也發生了轉移,已經構成了正常的銷售行為。隨後的額外退款實質上等同於購買商品。
獲獎活動
。
所以屬於“偶然所得”,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