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是壹項國家基本教育政策。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工作,將建立健全國家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確保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有平等受教育機會作為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和途徑。通過國家資助為貧困家庭子女提供就學機會,切實減輕貧困家庭經濟負擔,傳遞黨和政府的關懷和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通過國家資助,讓每壹個經濟困難學生成為有用之才,幫助他們消除貧困的代際傳遞,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通過國家經費保障每個公民的受教育權利,對於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加快高中階段教育普及、進壹步提高高等教育普及水平具有重要作用,是我國教育科學發展和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健全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極大地完善了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實施後,國家密集出臺了壹系列資助大學生的政策措施,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體系進壹步完善,保障了其在系統內順利入學和完成學業。
1.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主要內容
目前,在高等教育階段,國家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內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師範生免費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資助、生源地助學貸款學費補償、新生入學資助工程、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貧困家庭的學生考上大學,首先可以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學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和住宿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國家勵誌獎學金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勤工儉學為輔。此外,國家還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企業和個人設立高校獎學金和助學金,幫助高校家庭貧困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
2.經濟困難大學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用自己和家庭籌集的資金無法支付在校學習期間基本學習和生活費用的學生。學生需要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通過民主評議確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須提交加蓋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公章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見本介紹附表),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
3.大學資助政策的實施範圍
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公辦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學校(含高職高專、第二學士學位)全日制本科生享受國家資助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學的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全額提取業務收入的4-6%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也可享受國家資助政策。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
第二,國家撥款
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院校、高職院校、專科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心。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出資,用於資助普通本科院校(含高職高專和第二學士學位)全日制經濟困難學生。
1.資助標準
全國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體標準,中央高校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2.基本應用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秀;
(4)努力學習,積極進取;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節儉。
3.申請、審查和發放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壹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高校在當年6月165438+10月15前完成評估。國家助學金每年分10個月發放,高校每月向受助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
4.相關事項
在同壹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誌獎學金。正在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師範教育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三。國家勵誌獎學金
國家勵誌獎學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設立的,旨在鼓勵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努力學習,奮發進取,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對學習成績優異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授予獎學金。
1.獎勵標準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應用條件
全日制本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含高職院校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秀;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節儉。
3.申請、審查和發放
國家勵誌獎學金每學年評選壹次,等額評定。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在當年6月65438+10月31前完成評估。高校將於每年6月30日前向獲獎學生壹次性發放國家勵誌獎學金,165438+,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同壹學年,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和領取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正在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
四。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由中央財政出資,為鼓勵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和專科學校學生努力學習、奮發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獎勵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標準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應用條件
全日制本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含高職院校和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秀;
④在校學習成績優異,尤其是社會實踐、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
3.審查和分發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選壹次,實行等額評審。高校在每學年初啟動評價工作,在當年10和31前完成評價。高校將於每年6月30日前壹次性向獲獎學生發放國家獎學金,165438,頒發國家統壹印制的獲獎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4.相關事項
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只要符合規定條件,學生都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同壹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貧困家庭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專業學生,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獲得國家獎學金。
動詞 (verb的縮寫)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由金融機構向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的,幫助解決在校期間學習和生活費用的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為準,不得上浮。貸款學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由財政支付,畢業後利息由借款人全額支付。為鼓勵金融機構承辦國家助學貸款,建立貸款風險分擔機制,財政(高校)將給予經辦銀行壹定的風險補償。國家助學貸款是信用貸款。學生無需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承諾按時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根據學生申請地點和工作流程的不同,國家助學貸款分為校內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兩種模式。
(壹)國家助學貸款校園行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研究生,通過我校學生資助處向經辦銀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1.應用條件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含職業院校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1)家庭經濟困難;
(2)具有中國國籍且16周歲以上人員須持有中國居民身份證;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征得其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4 .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規行為;
⑤努力學習,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2.申請材料
新學年開始後,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需要以下材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同意申請貸款的書面意見);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3.申請金額
原則上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4.放款核準
學校學生資助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檢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學生貸款申請的最終審批。
5.放款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壹次申請、壹次授信、分期付款的形式,即學生可以壹次性與銀行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會分年發放。在壹個學年內,銀行應壹次性提供學費和住宿費貸款。
6.貸款利息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為準。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貼息,畢業後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7.償還期限
學生根據畢業後的就業和收入情況,選擇畢業後1-2年內開始償還本金的時間,6年內還清貸款本息。
8.違反合同的後果
(1)國家助學貸款借款人未按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規定的期限和金額還款的,對其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②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拒絕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的違約借款人采取限制性措施;
(3)對嚴重拖欠還款的借款人,有關行政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畢業學校和具體違約行為;
(4)嚴重違約的貸款人也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專科生(含職業院校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通過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部分地區直接向相關金融機構申請)。學生和家長是* * *借款人,* * *雙方負責還款。
1.應用條件
①具有中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按國家有關規定被批準設立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名單以教育部公告為準)正式錄取,並取得真實、合法、有效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在高校就讀的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生;
(4)學生學前戶籍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學校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處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新學期開學前,學生向家庭所在地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貸款(部分地區直接向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金融機構負責貸款的最終審批和發放。
3.貸款金額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
4.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得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及其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承擔。
5.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期限原則上按照全日制本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其中,學生按照剩余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4年以上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畢業後還款期限相應縮短。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兩年有壹個寬限期。寬限期結束後,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6.師範生免費教育
自2007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國家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陜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6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實施師範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期間,師範生免收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
1.享受條件
自2007年起,被錄取為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免費師範生的學生,與學校和生源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後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十年以上。自2007年起,新招收的優秀非師範生,對教學有興趣且符合條件的,也可在入學兩年內轉入師範專業,由學校按標準退還學費、住宿費並補發生活補貼。
履行義務
享受師範生免費教育的學生,畢業後壹般回到生源所在省的中小學任教,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十年以上。到城市學校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應先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兩年。國家鼓勵免費師範畢業生長期、終身從教。免費師範生在畢業前和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壹般不得報考全日制研究生。
3.優惠政策
①中央財政負責安排免費師範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
(2)在有關省級政府統籌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落實免費師範生畢業生崗位,確保每壹名免費師範生畢業後在中小學都有崗位;
免費師範畢業生可在協議規定的服務期內,在學校之間流動或從事教育管理工作;
(4)為免費師範畢業生攻讀教育碩士提供便利的錄取條件。通過教學考試並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碩士畢業證書和教育學碩士學位證書。
七、退役士兵教育經費
從2011秋季學期開始,退役壹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根據本人申請,由政府給予教育資助。
1.資助內容
壹個是學費資助;二是家庭經濟困難退役士兵生活費補助;三是其他獎學金。
2.資助標準
學費補助標準,按照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學費標準,原則上由中央財政對退役士兵和學生繳納的學費給予補助,最高每人每年6000元,6000元以上部分自行承擔。生活費等資助標準按國家現行大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3.籌資方式
學費由中央財政按標準和隸屬關系給予補助,生活費和其他獎學金直接補充到退役士兵和學生本人。
4.資助期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持續壹個學年。
八、赴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
自2009年起,國家對自願到中西部基層單位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服務3年以上的中央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畢業後每年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最高補償金額不超過6000元,三年補償完畢。
基層單位是指:
(壹)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級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
(2)工作地點位於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的縣級以下單位,如氣象、地震、地質、水電建設、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
地方高校畢業生基本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大學生參加義務兵役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學費補償和學費資助
2009年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者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壹次性補償或者補償。每學年最高賠償或補償金額不超過6000元。
從2011秋季學期開始,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大學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給予壹次性補償或補償。對退役後復學的原大學生,按其應繳納的學費給予補助。補償、賠償和補助金額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凡參軍入伍的大學生,必須網上報名(網址:或),填寫並打印《普通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申請表》、《普通高校學生學費補償申請表》或《普通高校歸國留學生學費資助申請表》,申請相應的學費補償貸款補償或學費資助。
十、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招生資助項目
自2012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設立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項目,用於壹次性資助高校貧困家庭新生的交通費和短期生活費。
1.資助的範圍和對象
每年高考被中西部地區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的經濟困難新生。
本項目所指中西部地區包括河北、山西、內蒙古自治區、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自治區、陜西、甘肅、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2.資助標準
省內高校錄取每名新生500元,省外高校錄取每名新生1000元。
3.應用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③普通高中畢業生;
(4)參加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職)錄取;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節儉。
優先照顧孤殘學生、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學生、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學生、突發事件造成經濟困難家庭學生、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學生、二女家庭學生。
符合以上條件的同學可以咨詢當地縣級教育部門。
Xi。勤工儉學
勤工儉學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業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獲得合法報酬,並用於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幫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
1.活動管理
在有余力的前提下,學生向學校申請勤工儉學,接受必要的崗前培訓和勤工儉學安全教育,然後由學校安排在校內外崗位勤工儉學。學校不得安排學生參加有毒、有害、危險的生產作業和超出身體承受能力、有害健康的勞動。未經學校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雇用學生打工。
第二步:日程安排
學生參加勤工儉學不應該影響學業。原則上,他們每周不得超過8小時,每月不得超過40小時。
3.勞動報酬
在學校固定崗位參加勤工儉學的學生,由學校按月發放工資。每月工作40小時的報酬原則上不得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並可適當浮動。參加校內臨時崗位勤工儉學的學生,由學校按小時支付工資。原則上,每小時報酬不得低於8元人民幣。學生參加校外勤工儉學的報酬標準不低於當地政府或學校有關部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數額由用人單位、學校和學生協商確定,並寫入就業協議。
4.權益保護
學生在開始勤工儉學活動前,應與相關單位簽訂協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學生在校內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前,應與學校的學生勤工儉學管理服務機構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學生在開展校外勤工儉學活動前,應與管理服務機構和代表學校的用人單位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三方協議。協議應當明確學校、用人單位和學生的權利義務,意外傷害的處理方式和爭議解決方式。
十二。其他補貼政策和措施
1.學費減免
國家對家庭特別困難無力繳納學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特別是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和烈士子女、優撫對象家庭子女實行學費減免政策。具體減免辦法由學校制定。
2.輔助措施
高等學校利用自有資金、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贈資金設立獎學金和助學金;對暫時有困難的學生發放特殊困難補助。
3.“綠色通道”
為確保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入學,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規定,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必須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即所有被錄取入學的貧困家庭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再根據核實的情況,采取不同方式給予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