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事實上,“非法彩票”的概念由來已久,在《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進壹步明確了這壹概念。首先,未經國務院許可,發行、銷售福利彩票、體育彩票以外的彩票;第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未經授權發行和銷售的境外彩票;三是指未經財政部批準發行、銷售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品種和彩票遊戲;最後是指未經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授權銷售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近年來,我國彩票市場快速健康發展,銷售規模不斷擴大。與此同時,“六合彩”、地下賭博和擅自利用電話、互聯網銷售彩票等非法彩票活動在壹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已經滲透到彩票銷售機構和場所,嚴重擾亂了彩票市場的正常秩序。《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首次明確界定了非法彩票,有利於打擊賭博、非法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孟)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