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彩票銷售員2小時狂輸118萬 空打彩票屢見不鮮
嘉義壹名女性彩票銷售員,涉嫌在營業時間內空打賓果比大小遊戲,盡管這種遊戲只有25元新臺幣,但她每次都加倍投註,2小時內狂輸118萬元新臺幣。據稱,這名銷售員最高壹次投註達到5萬元新臺幣。
銷售人員空打彩票的案件偶有發生,雖然算不上多,但在國內外均存在。
老彩民們應該記得,2005年七八月間,壹股“排列3和值14”追號風潮在壹個月內吸引了全國彩民50多億元的投註額,廣東彩民也席卷其中,不少人傾家蕩產。被稱為“追號福星”的“肥佬”張民浩,正是在這場風潮中遭遇了他人生中的滑鐵盧,並把該省體彩中心的兩名官員也拉下了水。
關於彩票銷售、資金安全的問題,有關部門並非無措施。就在廣東空打彩票案發生之前,彩票管理相關部門還下發過通知,要求堅決禁止賒賬打票,尤其是杜絕個別基層分中心人員或者銷售網點人員與彩民合夥投註賒賬打票。此後,廣東省也發下了通知,嚴謹空打彩票、賒賬打票。
通知的下發不能說沒有效果,至少彩站銷售人員可以拿此來告知彩民“買彩票請付款”。但對真正方便空打彩票的銷售人員進行約束,幾個通知似乎遠遠不夠。
近年來,彩票銷售人員利用工作之便犯罪屢見報端:空打彩票者有、私吞彩民中獎彩票者有;國內有、國外也有。
相對於幾個通知,加拿大和美國的做法可能更有效力。《公益時報·中華彩票》就曾報道過加拿大男子中獎,需在壹個月後領獎,只因他的妻子是彩票銷售人員。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彩票公司規定:為防止內部作弊,彩票銷售人員及家人中獎需要經過30個工作日的強制性等待,確認沒有爭議後才可領獎。並且在美國壹些地區,禁止銷售彩票者購買自家彩票。
彩票行業在進步,彩票銷售人員職業論證也在進行。彩票銷售人員的管理規範性是否應該更加被重視?相關規定是否應該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