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①
申請人家庭月人均收入自申請之日起連續6個月低於960元(含960元)。家庭無自有機動車輛、出租房屋及臨時性大額財產收入(如福利、中體彩等。),且家庭財產低於654.38+0.2萬元(含654.38+0.2萬元)。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所有的存款、非住宅房屋、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
②申請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低於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
申請家庭成員具有戶主戶籍且實際居住的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且至少有壹人取得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3年以上,其他成員戶口必須遷入該戶口1年以上。但在外地支持建設退休(職)人員回上海定居並遷入戶籍的,可不受此限制。
(4)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
(二)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目前為960元/月),並符合廉租住房其他申請條件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
(1)獲得省級以上勞動模範稱號的退休工人。
(2)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壹至四級殘疾軍人。
③獲得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或省部級以上兩次以上的退休工人。
④1966年底前的歸僑。
(2)去哪裏申請廉租房,怎麽申請?
街道(鎮)住房保障部門在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設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申請。
申請家庭應當推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申請時應如實填寫家庭基本信息,做出誠信承諾,並提交相應材料。
(3)廉租房需要提交哪些申請材料?
(1)填寫廉租房申請表。
(2)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出示身份證原件)
(3)家庭成員的戶籍證明(出示戶口簿原件)
(4)家庭現有住房證明(出示現居住地房屋產權證原件或租賃證明;如在別處有房,需提供原房產證或租賃證);原房屋已拆遷的,需提供拆遷收入證明或拆遷安置協議。
(5)家庭成員收入證明:低收入家庭只需出示低收入憑證;其他家庭需要提供個人收入證明和單位證明,領取養老金證明(退休養老金、退休生活費、遺屬補貼、養老待遇等。).
(6)有殘疾人家庭成員的,提供本市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殘疾人證。
(7)如果任何成員喪失工作能力,則需要出具喪親證明。
(8)有失業家庭成員的,需提供勞動手冊,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需出具領取失業保險金證明。
(9)患重病(包括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術、冠狀動脈搭橋術、腫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精神病)的家屬需提供三級甲等醫院病例證明。
(10)家庭中有個體工商戶的,提供工商登記營業執照和納稅調整證明(復印件)。
(11)家庭中有勞動模範的,需提供勞動模範證明(市總工會證明)。
(12)家庭成員中有重點優撫對象的,需提供重點優撫對象證明(區(縣)民政部門證明)。
(13)家庭成員中有三八紅旗手對象的,需提供三八紅旗手證明(市婦聯證明)。
(14)家庭成員中有歸僑的,需提供歸僑證(僑聯證明)。
(15)離婚家庭需提供法院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16)申請家庭繳納水、氣、電、電話費、手機費(出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