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只是壹個支付公司,購買彩票的行為是否有效,還需要結合當事人之間是否經歷了要約承諾的過程,是否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購買彩票是否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具有重大誤解等意思瑕疵;最後還要看是否是國家允許經營的彩票。如若以上條件都符合,則購買彩票的行為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的行為具有約束力。購買彩票的合同在法律中稱之為射幸合同,射幸合同符合合同生效條件的話,即使獲得的利益與付出的成本嚴重失衡,也具有效力。射幸合同在這壹點上表面上看起來似乎與等價有償原則背道而馳,因為壹方當事人支付代價最終或者“壹本萬利”,或者毫無所得。其實射幸合同就單個而言往往如此,就全體而言則依然超脫不了報償與付出對等的“藩籬”。就拿彩票來說,發售單位發售彩票所得款項與購買者中彩時必須支付的獎金從大體上必然相差無幾,凡是合法發售彩票的單位都不會也不允許從中牟取暴利,而只能從中扣取傭金或服務費,否則將為法律所禁止。
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彩票管理條例》第三條國務院特許發行福利彩票、體育彩票。未經國務院特許,禁止發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發行、銷售境外彩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