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彩票有給特殊的地方,就是彩票才2元價值,還有是否過期,特別是是否中獎。
1.如果盜竊沒閱獎並且有效的彩票,則構成盜竊行為,但數額非常的小,以體育彩票而言,價值只是2元,所以不夠成犯罪。
2.如果盜竊已經中獎的彩票,比如該彩票中獎500萬,而去偷竊來,則以中獎數額為犯罪財產數額。數額較大的,構成犯罪。
3.如果先偷竊來彩票,後中獎,那依舊以原來彩票價值來計算,比如偷得壹彩票,後中獎500萬,但依照法律人就以盜竊2元價值物品計算。當然如果中獎後,而偷竊者仍竊據中獎財產,應視為侵占罪,而不是盜竊罪。
4.如果盜竊的彩票是過期的廢票,則不構成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