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申請審核時間約50個工作日:住房保障部門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住房面積核定、收入核定等審核程序。區(縣)住房保障中心將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區域公示符合條件家庭的基本情況。公示後15天內未提出異議的,予以登記;如有異議,應在10個工作日內核實。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予以登記。註冊後,進入輪候配租程序。
廉租房申請條件
1.申請人在本市有常住戶口5年以上;
2.申請人必須是低收入家庭或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總住房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在其他地方無住房。
法律依據:
廉租住房保障措施
第五條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實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租等方式。貨幣補貼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由他們自行租賃住房。實物配租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住房,並按照規定標準收取租金。實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過發放租賃補貼,增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短缺的城市,應當通過新建和收購,增加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