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雍正不是皇帝的第四個兒子,而是皇帝的第十壹個兒子。其中七位英年早逝,有七個空缺,雍正自然是四皇子。
對於滿族人來說,大漢的女兒壹般叫格格,“格格”二字是滿語,意思是“小姐”。格格不僅指可汗的女兒,也指貝勒的女兒。皇太極繼位後,改國名為大清。這時,皇帝的女兒被稱為公主。
公主也是分等級的。女王生的第壹個公主叫“居倫公主”,其他妃子叫“和碩公主”。
擴展數據:
王子也有官職的區別:
1.在古代,家族在考慮繼承人的時候,基本分為這三種情況。第壹是立位,第二是立位,第三是立賢。
大多數情況下,每個朝代都以第壹種方法為準繩。舉個例子,每個朝代的皇帝都會有很多有名的子女,但是壹旦這些子女都想當皇帝,那就壹定會引起爭鬥,甚至是換宮,因為不管皇帝讓哪個,都會有人不服氣。
所以在很久以前,他們的祖先就制定了壹個不可更改的死亡法則,那就是只能讓皇後的子女做皇帝,因為皇後是嫡,皇後的兒子當然是嫡,皇後的長子是第壹繼承人。這樣,其他王子就不敢爭了,因為王子只有壹個。
2.“嫡屬”的區分是基於周朝的宗法制度。宗法是衡量壹切的價值,包括最重要的政治地位和個人身份。
宗法制度最基本、最本質的核心是“謙”。簡單來說,妻之子為妾,妾之子為妾。而之所以產生普通人和普通人的區分,是為了方便決定繼承人。但是有時候可能會有很多兒子,所以要考慮繼承問題。
所以周朝根據以前的歷史經驗和傳統,建立並完善了長子繼承制,即皇位由第壹個長子繼承,即長子繼承。另外,除了長子,其他子女都是不合格的,都是非法的。
另壹種情況是,如果國王和王後之間沒有男性子女,繼承權就會落到非婚生子女身上。因此,每壹個朝代、每壹代實行的長子繼承制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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