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國體育彩票規則以及購票須知,均由體育彩票發行人單方制定,為格式條款,彩民對是否參與彩票交易有選擇權,但壹旦選擇了交易,則必須完全接受該彩票規則及購票須知,除非該彩票規則及購票須知因違法而無效。可以要求彩票站賠償。勞動者的職務行為,用人單位先承擔替代責任。勞動者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用人單位對外承擔責任後,再向勞動者追償。彩票合同,是指彩票購買人按照彩票票面金額支付價款,彩票發行人交付彩票並移轉彩票的所有權於彩票購買人,彩票購買人按照彩票規則享有中獎機會的合同。它具有三重特征:壹是買賣合同,彩票購買者通過支付對價獲得彩票的所有權;二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法律效果在締約時不能確定;三是彩票本身為壹權利憑證,可作為主張權利的依據。
法律依據:《彩票管理條例》
第三條 國務院特許發行福利彩票、體育彩票。未經國務院特許,禁止發行其他彩票。禁止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發行、銷售境外彩票。
第四條 彩票的發行、銷售和開獎,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十八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彩票代銷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進行虛假性、誤導性宣傳;
(二)以詆毀同業者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
(三)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
(四)以賒銷或者信用方式銷售彩票。
第二十壹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按照批準的彩票品種的規則和開獎操作規程開獎。
國務院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彩票開獎活動的監督,確保彩票開獎的公開、公正。
第二十五條 彩票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彩票品種的規則規定需要出示身份證件的,還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逾期不兌獎的視為棄獎。
禁止使用偽造、變造的彩票兌獎。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