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首先要講誠信。沒有誠信,壹切都將毫無意義。店主確實違背了誠信和道德。其實生活中類似的事件還有很多。很明顯,在找錢的過程中,妳可能找到了更多的錢,但妳不會歸還。或者明明是買家少拿了東西,卻不會指出來。這其實是主人不誠信的表現。
這個人讓店主買了壹張彩票,然後中獎了。按理說,這個金額無論大小,最終都應該屬於買方。畢竟錢是交了,雖然是代買家買的,但實際上這件物品的所有權已經歸買家所有了。而且中獎金額其實壹點都不大。才670元。所以我覺得更沒有必要這樣做。因為670塊錢砸了自己的生意,真的很不劃算。
店主確實是不負責任的表現。作為賣家,要把誠信放在第壹位,把客戶放在第壹位。但是用這樣壹種態度對待妳的客戶,誰也接受不了。於是也引發了兩人的爭吵。也是因為爭吵,立刻引來了警察。
在我看來,這件事的原因主要來自於賣家。我認為買方沒有任何責任。雖然有些人可能會認為買家是代業主買,但是中獎後把獎勵給壹半也是合理的。但我個人不這麽認為。因為買方花了同樣的價格,這是壹個價值交換。所以沒什麽不好,也沒必要平分中獎獎金。應該都是買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