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國國家質檢總局《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安全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規定,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安全檢驗中,單體電池應充滿電,在3.5% NaCl溶液中浸泡2小時,然後觀察1小時;電池模塊應充滿電,浸入3.5% NaCl鹽水中2小時,然後觀察65438±0小時。
在整個過程中,要求電池/電池組不著火、不爆炸,以保證動力電池的防水安全。從這個實驗我們也可以知道,這只是壹個硬性的基本要求,電池廠商往往做的更多,否則不允許銷售。
也就是說,在日常道路上短時間浸泡,不會對電動車造成安全威脅。如果長時間浸泡或者外殼受到外力破壞,這些特殊情況另當別論。
雷雨天氣不能靠近的地方。
1,雷雨天氣不要在高層建築的平臺上停留,不要進入隔離的窩棚、崗亭等。在戶外開闊的地方。
2.遠離建築物內裸露的水管、煤氣管等金屬物體和電力設備。
3.雷雨時不宜在大樹下躲避。如果必須,必須與軀幹保持3米的距離,蹲下,並攏雙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