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彩票管理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彩票,是指國家為籌集社會福利資金,促進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經許可發行,由自然人自願購買,按照特定規則獲得中獎機會的憑證。彩票不返還本金,不支付利息。
第八條彩票發行機構申請創制彩票品種,應當經國務院民政部門或者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批準,並向國務院財政部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壹)申請書;
(二)彩票品種規則;
(三)發行方式和範圍;
(四)市場分析報告和技術可行性分析報告;
(五)抽獎和頒獎操作規程;
(6)風險控制計劃。
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通過專家評審和聽證會聽取社會意見,對申請進行審查並作出書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