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挪用公款是犯罪,但是買彩票不能退款。
我們必須強調,挪用公款是犯罪,這是毋庸置疑的。只要發現挪用公款,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挪用公款購買的物品,犯罪後可以作為退賠處理,比如將購買的物品拍賣,作為挪用公款的退賠。
彩票是壹個極其特殊的物品。彩票中獎後不中獎,就只是壹堆廢紙,根本沒有回購價值。所以,如果挪用公款買彩票,即使發現家裏有壹堆彩票,也不能退。
二、犯罪應當沒收,但彩票難以判斷。
根據法律規定,挪用公款購買理財和商品的所得,均為非法獲利,也稱犯罪因果報應,應當壹並追繳。
如果這是大額購買,由此產生的不良利息更容易確認,自然要壹起收回。但是如果妳買彩票,妳就麻煩大了。
比如壹張面值2元的中獎彩票,即使是價值10元或者100元的彩票,也很難確認這張彩票是挪用公款非法購買的,由此產生的獎金也沒有法律依據可以追回。
第三,彩票只認票,不認人。
比中獎彩票面值更難判斷的是持票人。
由於彩票只認票,不認人,匿名,不掛失,如果中獎彩票不在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手中,就更難判斷彩票是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購買的。
總之,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前把買的彩票給了別人,會給取證增加很多麻煩,基本上他想把獎金給誰就給誰。
四、挪用公款買彩票沒有好結果。
挪用公款買彩票沒有好結果,因為彩票中獎太難了。買彩票完全是碰運氣,買多了絕不可能中獎。
即使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將購買的彩票提前給了他人,仍然要面對公安機關的調查確認,從更專業的角度判斷獎金的歸屬。想把獎金給誰就給誰,可能只是天方夜譚。
所以,不要想著挪用公款買彩票,罪就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