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銷性:商標評估以模擬市場為基礎,以商標市場和主體市場為參照系,重新描述商標價格屬性;商標評估結果的有效性應當根據市場標準進行檢驗。
(3)可預測性(未來收益法):是指商標在未來時間和空間上解釋現實的潛力,如用預期收益反映商標的實際價格;
(4)公證性:公證性是指商標評估行為對於評估當事人來說是獨立的,是為商標業務的需要服務的,而不是為任何有沖突的商標業務當事人的需要服務的。
⑤咨詢:咨詢是指商標評估結論為資產業務提供專業的評估意見,該意見本身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二、商標價值的影響因素1本身價值:商標的所有者,商標的投入和費用都凝聚在商標上,所以商標自註冊起就有價值;
②市場價值:帶有商標的商品在市場上越受歡迎,其商標價值越高。這也與商品的質量和宣傳有關;
類別因素:我國輕工業比較發達,所以45類商標中只有部分是熱門類別,申請難度越高,價值越高;
④期限因素:壹般來說,每個商標的專用權是65,438+00年,65,438+00年就到期了。如果商標使用時間長,價格會更高;
⑤工藝因素:這個需要專業審核。如果商標在註冊過程中多次復審,說明商標的穩定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