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是中國公民,並具有當地戶籍,遵紀守法,熱心體育公益事業,懂得經營管理好;其員工必須具有吃苦耐勞的精神、高度的責任感和良好的信譽,年齡在45歲以下(男女不限)。同時,應聘者和員工必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懂計算機操作。
二、申請條件
(壹)申報營業場所必須位於市場和經濟氛圍活躍、周邊人口相對較多、適合增設體育彩票銷售網點的空白市場區域,或者由當地體育彩票管理機構指定;
(二)申報營業場所與現有體育彩票銷售點的距離壹般不得小於300米;
(3)申報的營業場所必須能夠安裝固定電話和電信ADSL寬帶;
(四)申報的經營場所必須有220V接地電源,保證安全正常供電;
(五)申請人能夠按要求提供擔保單位或擔保人及抵押資產,具有贖回和出售的流動性,能夠承擔經營風險;
(六)申請人必須具備親自參與網點經營管理的條件。
三、申請流程
(1)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涉及的相關材料、租賃協議(租賃期限必須保證三年以上)或本人自有經營場所的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在地市級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提出正式申請;
(二)所在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在匯總上報情況的基礎上,組織調查評估,根據當地市場需求提出發行初步方案,報省級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審批;
(三)確定擔保單位或擔保人及可抵押的資產,繳納計算機終端銷售設備保證金和風險金,簽訂相關協議;
(四)接受中國體育彩票銷售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從業證書。
凡符合上述條件,有意經營我國體育彩票銷售網點的,均可向當地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