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規定:春節:2月2日(農歷除夕)至8日,放假7天。65438+10月30日周日和2月12日周六上班。
2.65438+10月29日、30日屬於休息日。公司安排工作的,也要安排好休息時間。不能安排休息時間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