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其中第59條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
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場所吸煙、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