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兒子的心
在我的家鄉,孩子們經常被起名叫“女孩”、“小狗”、“和尚”。如果妳去村裏調查,可以看出每個村裏肯定不止壹個姑娘,包括大姑娘和小丫。肯定不止壹個和尚,包括三個和尚和四個和尚。不僅在鄉村,在城鎮和城市裏,也有許多女仆、小狗和僧侶。有時候壹個叫汕頭的女孩是個老人。有時候狗是大漢,有時候和尚是富商。當我遇到名人時,我經常忍不住大笑。
當然,這個名字不是我自己選的。本來是遺傳我的出生名,但是為什麽他們的父母給他們起了這個出生名?窺視他們的意圖,大概是出於對兒子的愛。這種人小時候大概是個寵兒或者獨生女。他們的父母怕他們養不起,就給他們起了這個名字。
為什麽給孩子取名叫女孩、小狗、和尚,孩子就長大了?窺視壹下他們的理論是這樣的:世界上珍貴的東西往往容易失去,而廉價的東西卻容易生長。所以,妳要想當寵兒,或者獨生子女,只要假裝他們名義上很賤,死神就會被他們欺騙,不會來探望。所以,給孩子起個福、壽、富、貴的名字很常見;但是像給自己喜歡的或者唯壹的兒子起名這種好聽的話就沒必要了。不是妳不希望他有福氣,長命百歲,大富大貴,只是因為他心愛的或者唯壹的兒子太貴,有輕易失去的危險。如果妳想從對死亡的貪圖中防範危險,妳應該取最卑鄙的名字。他們認為世界上卑鄙的東西是女人、動物和僧侶。因此,心愛的或唯壹的兒子被命名為“女孩”、“小狗”或“和尚”。死神聽到這裏,以為他真的是個姑娘,是個和尚,還是只小狗,讓他轟轟烈烈地活在世上。
“姑娘”這個詞在我的家鄉有兩種用法:鎮上稱丫鬟為姑娘,鄉下稱女兒為姑娘。不管是丫鬟還是女兒,總之女孩子就是女孩子。女人都是賤的,女生是女人中最年輕的,所以女生還是說“小* * *”。把心愛的人或者獨生子打死是最保險的做法。所以,壹個村子裏肯定不止壹個女孩。
動物的做法不言而喻,但其中最卑鄙的是狗,因為它是* * *。所以,只要心愛的獨生子實際上不是* * *,還不如取名為小狗。
至於和尚,在我老家也是便宜事。如果把兒子賣到寺廟當小和尚,好年景壹年只賣三塊錢,壞年景沒人願意送人。這樣看來,小和尚甚至比豬、羊等動物還要卑鄙。所以有很多孩子取名叫和尚。但也有人說名字也有壹種魔力:和尚修行,修行是為了積累快樂和長壽。被封為和尚可以避免修行的痛苦,獲得長壽的好處,也是壹種不勞而獲的方法。
:逐漸
讓生活順利的微妙因素是“漸進”;造物主的欺騙,沒有壹點“漸進”的意思。不知不覺中,天真的孩子“漸漸”成為雄心勃勃的年輕人;大方的年輕人“漸漸”變成冷酷的成年人;血氣方剛的成年人漸漸變成了老頑固。因為它的變化是漸進的,年復壹年,月復壹月,日復壹日,時時刻刻,壹分鐘壹分鐘,壹秒鐘壹秒鐘,就像走在壹個坡度極緩的長期山坡上,讓人覺得永遠在同壹個位置,永不改變,有著無窮無盡的興趣和價值,所以生活是肯定的。如果生命的進步不像山坡,而像風琴的鍵盤,會突然從do走向re,也就是說,如果昨天晚上的孩子突然變成了今天的青年;或者像《別離》的旋律,do突然跳到mi,即如果妳為了青春變成了黃昏的老人,人們壹定會感到驚訝、悲傷,或者感到生命的無常,而不是高興。所以我們知道,生命是靠“漸進”維持的。這壹點對於女性來說恐怕尤為必要:在歌劇中,舞臺上如花似玉的少女,就是未來火爐旁的老婦人。這句話壹開始不可思議,女孩不肯承認。事實上,老婦人是從壹個如花似玉的女孩“逐漸”轉變而來的。
人對境遇衰落的承受能力,完全取決於這種“漸變”的幫助。因為壹次次的破產,這個有錢的紈絝子弟“逐漸”揮霍掉了所有的家當,變得壹貧如洗;窮人要做幫手,幫手往往成了奴隸。奴隸往往會變成流氓,流氓遠不是乞丐。乞丐也可能是小偷...小說裏和事實上有很多這樣的案例。因為它的衰落延長到十年二十年,是壹步壹步實現的,我感覺不到什麽強* * *。所以雖然已經到了饑寒交迫,疾病折磨的地步,但目前還是渴望生活的樂趣。如果壹個女兒的兒子突然變成了乞丐或者小偷,這個人壹定是心懷怨恨的。
這真是大自然的神秘原理,造物主的精妙功夫!陰陽的潛移默化,春秋的秩序,事物的衰亡、榮衰,都與這個規律不謀而合。從萌芽的春天到綠色的夏天;從雕零的秋天到死寂的冬天。雖然我們經歷了幾十個忽冷忽熱的夏天,但還是很難想象冬夜圍著火爐喝著冰揮著扇子的夏日心情;或者反過來,達拉斯到禮堂然而從冬天到夏天壹天壹天,壹分壹秒,壹分壹秒,從夏天到冬天壹天壹天,壹分壹秒,壹分壹秒,真的找不到明顯的痕跡。白天黑夜也是如此:晚上在窗下看書,書頁“漸漸”變黑。如果妳壹直讀下去,妳的視力會因為光線的減弱而逐漸加強,妳幾乎總能認出書頁上的字跡,也就是說,妳永遠不會意識到白天已經變成了黑夜。天亮了,窗邊,我不瞬間看東方的天空,也說不清從黑夜到白天的流逝痕跡。孩子漸漸長大,早晚見面的父母也不覺得很少見面的遠房親戚是陌生人。去年除夕,我們在紅燭下等待水仙花開放。真是個傻瓜!如果水仙花真的面對面向我們開放,那就是對自然原理的破壞,宇宙的根本動搖,世界人類的末日就要來了!
“漸變”的作用是利用每壹步極其緩慢的差異的方法,隱藏時間過去的痕跡和事物的變化,使人誤以為是永恒的。這真是造物主的壹大絕招!有壹個比喻性的故事:壹個農民每天早上跳過壹條溝去地裏幹活,黃昏時再跳過這條溝回家。每天如此,從未間斷。過了壹年,小牛已經變得更大更重了,幾乎成了壹頭大牛,但是農夫根本沒有想到,還是抱著它跳進了溝裏。有壹天他因為某件事停工了,第二天他抱不動牛就往溝裏跳。創世的欺騙就是這樣讓人流連於日常生活的歡樂,而沒有註意到它的變化和艱辛。每天都有人抱著壹天重的牛往溝裏跳,不許停。我誤以為是壹樣的,其實我每天都在增加努力!
我認為時鐘是生命最好的象征。壹個小時鐘的指針,第壹眼總感覺“不動”;事實上,沒有什麽比時鐘的指針走得更快了。日常生活中的生活也是如此。我覺得我壹直都是我。看似這個“我”永遠不會改變,卻像鐘表的指針壹樣無常!只要我活著,我總覺得我還是我。我沒有改變,但我依然執著於我的生活,我已經遭受了“逐漸”的欺騙!
漸變的本質是時間。我覺得時間比空間更不可思議,時間藝術的音樂比空間藝術的繪畫更神秘,因為空間,不管有多廣闊,多無限,我們總能抓住壹端,認定壹點。時間是完全無法把握也無法挽留的,只有過去和未來在朦朧中互相追逐。在自然界是不可思議的,在生活中又顯得太重。因為壹般人對時間的理解似乎只夠控制乘船的短暫時間;長達100年的壽命,他們並不稱職,往往執著於地域,無法顧及整體。看看坐火車的乘客吧。經常有懂事的人。有些人寧願犧牲自己壹時的快樂,讓自己坐在老弱病殘中,以求心安或獲得壹時的名聲。有的人看到大家爭先恐後下車,落在後面,或者大喊:“別跑過去,總有事情要進行的!””“大家都得下去!然而,在“社會”或“世界”中騎著大火車“生命”的長期旅行者中,很少有這樣有悟性的人。所以我覺得壹百年的壽命太長了。就像當今世界的人們壹樣,如果我們設定他們乘船的壽命,也許就能減少人類社會許多危險而悲慘的掙紮,像火車壹樣卑微而平和。
然而,人類中也有少數人能活到壹百歲或活到古稀之年。那就是“大人格”和“大生活”。他們可以在心中收縮無限的時空,而不被“漸進”所迷,不被創造所騙。所以佛教徒可以用芥菜籽來滿足。中國古代詩人白居易說:“蝸牛的角有什麽好爭的?把這具屍體送進石火裏。”英國詩人* * *布萊克* *也說過:“在* * *裏看世界,在壹朵花裏看天國;把無限握在手心,壹瞬間就是永久的劫。”
:秋天
我這個年紀用“三十”這個詞已經兩年了。我不懂其中的哲理,也從這兩個字裏得到了很多暗示和影響。雖然我明顯感覺到自己的體質和精力和29歲時沒什麽區別,但是“30”這個概念卻籠在我的頭上,我還撐著壹把陽傘,給我的全身蒙上了壹層朦朧的陰影。好像在日歷上撕了壹頁立秋之後,雖然太陽的炎癥沒有減退,但是溫度計上的熱度卻沒有降低。但是,我只能感受到余暉和余熱,還是初霜落木的先鋒,大地。
其實我這兩年的心情和秋天是最容易調和融合的。這種情況和以前不壹樣。往年我只渴望春天。我最喜歡柳樹和燕子。尤其是被染成鵝黃色的嫩柳。我曾經把我的住所叫做“小柳屋”,我畫了許多柳樹和燕子的畫。我還摘下長長的柳葉,在厚紙上裱成各種風格的眉毛,想象這些眉毛的主人的臉,並在下面加上眼睛、鼻子和嘴巴。那時候,每年初春,正月初二之交,看到楊柳枝的詩句掛著細細的珠子,帶著淡淡的青色,我心裏就充滿了狂喜,這種狂喜立刻轉化為焦慮,仿佛我常說:“春天來了!不要放手!盡量娛樂它,享受它,永遠保留它。”我讀到“今天天氣真好”這句話,我真的很感動。我以為古人懶得花壹個春天。吸取過去的教訓!我絕不會讓它空在我手中。最主要的是,古人後悔最深的寒食時,心裏的焦慮更甚。那壹天,我壹直想有壹件事,能充分補償這個節日的舉辦。我必須寫詩,畫畫,或者喝酒,漫遊。雖然大部分都沒有實現;或者實施了沒有任何效果,卻喝醉了,鬧事了,得到了不愉快的回憶;但我從不灰心,總覺得春天是可以愛的。好像我心裏只知道春天,其他三個季節都被當成了春天的準備或者是春天的休息時間,根本沒有註意到它們的存在和意義。對於秋天,我沒有什麽感覺:因為夏天連續在春天後面,我現在可以把它當成春天的剩余;冬天先於春天到來,現在我可以為春天做準備了;與春天無關的秋天,在我心中壹直沒有它的位置。
自從我告訴立秋我的年齡後,這兩年我的心情完全轉向了壹個不同的方向,也變成了秋天。然而,情況不同了:它不像過去秋天的狂喜和焦慮。只覺得秋天心情很和諧。我沒有那種狂喜和焦慮,而是常常被秋風、秋雨、秋景、秋光所吸引,融化在秋天裏,暫時失去了自己的位置。對於春天,它不像過去對於秋天那樣沒有感覺。我現在非常討厭春天。每當永鎮春暖花開的時候,我看到花兒、蜜蜂和蝴蝶,還有植物和昆蟲爭先恐後地到處繁殖。我覺得天地間沒有比這更世俗,更貪婪,* * *,更愚蠢的了!尤其是小時候,看到柳條上掛著淡淡的綠珠,桃枝上掛著小紅點,讓我覺得可笑又可憐。我想喚醒壹朵花蕊,對它說:“啊!妳在重復同樣的老調!我見過妳無數的祖先,都和妳壹樣出生,都在為發展而奮鬥,為榮耀而競爭;沒過多久,沒有人不憔悴就化為塵土。妳為什麽不厭其煩地重復同樣的老調?既然妳長了這惡根,我將來看妳風騷,佯笑,佯皺眉,造成蹂躪,破壞,攀附的痛苦,步妳祖宗的後塵!”
其實送花30次以上的人早就看膩了,感覺麻木了,熱情冷卻了。他們永遠不會像初次見世面的少女壹樣贊美她們,感嘆她們,憐惜她們,珍惜她們。況且,世間萬物都逃不過盛衰、盛衰、生滅、有無。過去的歷史清楚地證明了這壹點,我們不需要再說了。古代無數詩人不約而同地花錢傷春,這種效果也令人作嘔。如果非要我稍微關註壹下這個世界的生與榮與死,我覺得生與榮還不夠,但我寧願歡喜,羨慕所有的生與死。前者對待貪婪、愚昧、懦弱的態度是多麽的卑微、開明、偉大!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我放棄春秋。
夏目·索塞基30歲時曾說:“當妳20歲時,妳會知道生活的好處;25並且知道哪裏有光,哪裏就有黑暗;至於今天的30多歲,我知道有很多黑暗的地方,開心的時候也很沈重。”我現在對此也有同感;有時候覺得三十的特點不止這壹頭,更特別的是死亡感。年輕人談戀愛,總要談生死。然而,這只是知“死”的問題,而非感。即使在喝冰扇的夏天,圍著竈臺也感受不到冬夜的味道。即使是我們這些經歷過30多度冷熱的人,也感受不到前幾天曬太陽的滋味。圍著火爐,抱著床,曬著太陽等東西,在夏天的人們心中只是空洞的知識,但他們知道這些東西將來會被需要,卻感受不到它們的味道。就要進入秋天了,這時陽光盡展,逐漸退卻,被汗水浸濕的皮膚逐漸收縮,穿上壹件輕薄的外套似乎就要打個寒噤,但是當妳摸著天鵝絨感到舒服的時候,那麽圍著火爐、擁抱、沐浴的日子這些知識就可以逐漸融入體驗世界,變成身體的感覺。在我講述了我這個年齡的立秋之後,我腦海中最特別的狀態是我對“死亡”的感覺。以前想的那麽輕!我以為春天可以壹直在人間,人可以壹直在青春,卻完全沒有想到死亡。我也認為生命的意義只在於生命,我的生命才是最有意義的,仿佛我永遠不會死。直到現在,我才明白,人生的悲歡離合,是天地間重復了億萬遍的同壹個調子,又怎麽會珍惜呢?我只求今生平安。我還在被壹個瘋子折磨的時候,怎麽會在乎迷茫?而是求他生病。
我正要落筆,忽然西窗烏雲密布,天空閃過壹道閃電,發出微弱的雷聲,忽然下起了壹場夾著冰雹的秋雨。啊!原來立秋有幾天,她的秋心不成熟,不世故。難免會有這種不和諧的現象,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