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社會團體及民辦非企業單位或在省內有固定住所、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自願向當地福彩機構遞交設立投註站的申請。
2、申請人必須具備固定的銷售場所並具有獨立承擔投註站經營成本和資金風險的能力。
3、新申請投註站均要求為福彩專營店,不得兼營其他彩票業務或其他非彩票類業務。投註站之間的距離不能少於300米。
4、申請設立投註站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具有投註站場地的所有權、使用權(需提供房屋產權證書)或租賃權(須提供租賃合同且至少壹年以上),不得使用臨時搭建的房屋、鐵皮屋及租賃拆遷屋作為投註站場地,投註站經營場地面積不得小於15平方米。
5、每個投註站須向當地福彩機構繳納2萬元的設備保證金(該保證金在無設備損壞等情況下退機可退還本金)。
6、當地福彩機構對申請設立投註站場地進行考察,經考察符合條件的方可批準設立。經審查合格並批準設立的投註站必須在批準地點開設投註站,不得擅自搬遷。投註站要按省、市中心規定進行裝修,統壹形象設計,統壹宣傳廣告(費用自理)。
7、經批準設立的投註站,申請人需填寫“電腦福利彩票投註站申請表”,並且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和準備開設投註站的地址資料、房產證或租賃協議書,並與山東省中心簽訂《代理銷售協議書》,由省中心頒發《銷售許可證》,方可進行銷售。投註站必須按照《彩票管理條例》和《山東省電腦福利彩票投註站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彩票銷售、經營和管理。